8歲早夭男童墳墓被毀 骨灰盒遭亂丟野地 5名毀墳者行拘7日
雲南大理8歲男童小楊(化名)早夭,父親楊先生按照村幹部的要求,將兒子埋葬在距離村3公里的國有林地,但幾個月後,他發現墓地被毀,骨灰盒被丟在附近的野地。
11月1日,當地警方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對5名毀墳者作出行拘7日的處罰。
《華商報大風新聞》報道,楊先生的兒子小楊2017年出生後被確診小腦萎縮、癲癇等疾病,3歲時被彌渡縣殘聯認定其為肢體一級殘疾。今年4月30日,小楊意外摔倒後引發腦出血,送院搶救無效離世後火化。
5月4日,楊先生為兒子辦葬禮,將其埋葬在距離村3公里的國有林地,墳地面積、墓碑大小均依據當地民政部門的規定而設立。據他表述,是村幹部告知他將兒子葬於此地,「我們當地早夭的孩子,未結婚的村民都會統一葬在那處國有林地上,那是一處亂葬崗」。
楊先生講述,8月份同村的村民周某多次找他,稱小楊葬在了其家中祖墳5、6米遠的位置,要求楊先生遷墳,但他未同意。9月5日,楊先生祭奠兒子時,發現墓地已經被破壞,骨灰盒被丟在距離墓地2米左右的野地裏,「看到那一幕,我渾身顫抖。石板壓在孩子的骨灰袋上,搬開石板時,我感覺自己很無能,孩子活著時沒照顧好他,去世了還被人欺負!」。
10月3日,新街派出所認為小楊墳墓被損壞案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刑事立案。同日,對該案行政立案。
新街鎮政府相關負責人張某曾表示,涉事林地確是國有林地,不屬於某一村民家獨有,但從風俗角度說,當地有「夭折的孩子不進祖墳」的觀念,周家的先祖葬在那片林地,「有一種說法,雖然林地所屬權不歸哪一家,但誰家先埋,這塊地就只埋這一家族的逝者」。
對此,該村一村幹部表示,楊某家住村裏四組,周某家住村裏二組,爭議的土地所有權屬於村裏,當地凡是孩童去世,不到年齡的都歸攏葬到一處。周某承認毀墳一事,並表示願意經濟賠償,認為雙方均有過錯。
11月1日,彌渡縣公安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楊某芹(1968年生人)、周某中(1955年生人)、周某一(1964年生人)、周某二(1966年生人)、周某旺(1963年生人)於8月15日上午8時許,在彌渡縣新街鎮「小龍潭」山上破壞小楊的墳墓。經縣發改局認定,被破壞的墓碑、骨灰盒於認定基準日9月5日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876元。
警方決定給予5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其中,周某中已年滿70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1月3日,楊先生透露,兒子墳墓被毀一事有最新進展,警方向他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