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MUJI侵權敗訴 聲明現「搶註」一詞再遭中國無印控告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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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無印良品(下稱MUJI)再因標權糾紛,被中國山寨的無印良品(Natural Mill)起訴。《中國新聞網》報道,因MUJI發表的聲明涉嫌商業詆毀不正當競爭,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下稱北京棉田)再次與MUJI對簿公堂。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昨日(25日)在線上公開審理此案;該案為雙方商標權糾紛案的延續。本案未當庭宣判。

在此前商標權糾紛案中,MUJI要停止侵犯北京棉田的商標專用權,並發表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但在聲明中,「株式會社良品計劃」使用了「搶註」一詞,該詞是否存在商業詆毀內涵,成為雙方的爭議點之一。

北京棉田公司無印良品(Natural Mill)。(資料圖片)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審判員崔樹磊指出,MUJI是否構成對北京棉田的商業詆毀,最主要是要回到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詆毀的界定。

崔樹磊介紹,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界定就是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誤導性信息,導致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而在此案中,首先要判斷所用的「搶註」一詞是否虛假或者誤導性的信息,進而判斷此表述是否已經達到損害原告方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的後果。

MUJI母公司「株式會社良品計劃」因在聲明中使用了「搶註」一詞,再與北京棉田對簿公堂。(資料圖片)

據此前報道,北京棉田在MUJI走入中國市場前,就已註冊包括毛巾、棉織品等第24類商品的商標註冊。2001年,MUJI的母公司「株式會社良品計劃」向中國商標局提出異議無果。直至2017年12月,北京棉田起訴「株式會社良品計劃」,控告對方侵犯其「無印良品」的商標權。

2019年11月,北京高級法院二審判決後,最終判定北京棉田勝訴,MUJI無法在其24類產品印上商標,以及向北京棉田支付約62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