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發景區成網紅景點奪走多條人命 網絡平台需擔責嗎?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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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四川省彭州市網紅景點「龍槽溝」突然山洪暴發,多名戲水遊客被沖走,造成7死8傷。
事實上,該處網紅打卡地是一個未開發景區,屬地質災害點位且多次發生山洪。事發後,網絡平台上仍能搜索到該地點的大量推薦內容且無危險提示,更有不少「未開發景區」、「野生景點推薦」等內容推薦。
律師認為,對未經過商業開發且存在高風險的旅遊景點,平台有義務審核內容及作安全提醒,發布者也有義務提醒風險,否則雙方均存在一定侵權責任。

在社交平台上,大量網民上載「攻略」,分享自己前往龍漕溝遊玩的經歷,包括在淺灘上搭起帳篷野炊、過夜,或設計11公里的徒步路線,稱「這裏特別適合週末帶娃來避暑耍水」。

事故發生後,不少網民質疑事發地並非景區,存在安全隱患。事實上,被稱為「玩水聖地」的龍漕溝是一段未開發景區,屬於三級地質災害點位,易發生泥石流、山洪災害,

龍門山鎮政府曾發文介紹,汛期溝內容易爆發「齊頭水」,即後山下雨,前山發生山洪的自然災害,一旦剛聽到河道傳出轟鳴聲,水頭就即刻到達眼前;若有人在河道內,往往來不及逃脫,瞬間就被洪流捲走。

網絡平台上充斥大量「網紅打卡地」,亦曾有不少景區發生危險事件。2019年,有「中國的仙本那」之稱的湖北恩施「躲避峽」突發山洪,造成13人遇難。如今,「躲避峽」依然沒有正式開放,但社交平台上仍有不少相關推薦。

據不完全統計,社交平台上推薦「躲避峽」景點的文章有超過2000篇,部分點讚量超過60萬,轉發量超過5萬。

律師:平台有安全提醒義務和內容審核義務

在社交平台、短片平台、旅行遊記攻略平台等搜索「未開發景區」、「野生景點推薦」、「小眾旅遊目的地」等,均可發現大量內容,但平台方沒有任何提示。

《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桂林律師表示,對未經過商業開發且存在高風險的旅遊景點,平台有安全提醒義務和內容審核義務;發布者也有提醒廣大觀眾風險的義務。若均未做出風險提示,平台及發布者均存在一定侵權責任。

他提醒,若旅遊主管部門提醒禁止進入等提示時,旅遊者為自身安全考慮,不得進入遊玩;發布者在發布未經商業開發旅遊景點時,請核實景點風險是否是禁止旅遊或進入。若存在禁止旅遊或進入提醒時,建議不得發布類似旅遊視頻。

放在現場的警告提示。(微博@無為李爺)

上海瀾亭律師事務所的張耀律師指出,平台應當有監管、審核相應影片、文章的義務,並應當對包含危險行為或不安全因素的內容添加明顯的安全提示,對明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內容及時刪除。

若平台發現相關安全隱患或虛假信息,但未及時履行上述義務,除可能將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處罰以外,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對於一味追求流量、博取眼球而忽視安全警示或故意虛假宣傳、惡意引導的博主,可能將承擔侵權責任,情節惡劣的可能會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