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推「大額現金」管理試點  10萬元人民幣為起點

撰文:于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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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人行網站消息,防止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大額現金集中交易,給國家治理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及違法犯罪,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試點開展大額現金管理的通知(意見稿)》開始向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對公賬戶的管理金額起點為5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私賬戶的管理金額起點是河北省10萬元、浙江省30萬元、深圳市20萬元。

中國正在封堵大額現金交易的漏洞,尤其是加強對於地下交易、腐敗等需要大額現金的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管。(VCG)

按照該意見稿,擬對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的人行分支機構,以及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中國將全面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業務,其中包括:

明確大額現金存取業務管理範圍; 規範大額取現預約業務; 建立大額存取現登記制度; 建立大額現金業務風險防範制度; 建立大額現金分析報告制度; 建立大額現金業務監督檢查制度。 特定行業企業大額現金交易將進行記錄及報告;大額提現及用現將堅強管理; 個人賬戶大額用現也將進行報告;並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監測。
——中國人民銀行

稱不影響社會公眾日常生活

根據人行對該意見稿的說明,本次試點將為期2年,分地區分階段實施。第一步,在河北省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探索邢台市房地產行業、秦皇島市醫療行業企業記錄並報告大額現金交易。第二步,待河北省試點穩定開展後,在浙江省、深圳市推廣全面規範商業銀行大額現金業務試點內容。

在浙江省探索批發零售、房地產銷售、建築、汽車銷售行業企業大額取現及用現額度管理。

在深圳市探索強化對私賬戶大額用現管理、加強大額現金出入境及香港地區人民幣現金業務情況監測,選擇適宜地市探索推動個人收入報告措施。

人行表示,此舉主要是為了防止在「特定領域、特定人群、特定時期」大額現金集中交易,給國家治理現代化帶來負面影響。保障合理需求,抑制不合理需求,遏制利用大額現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不會影響到社會公眾的日常經濟活動。

人行進一步指出,希望廣大公眾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現金存取只是其中一種形式,存取自由的前提都是合法的,只要客戶依規履行登記義務,大額存取現並不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