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大擬撤校董會學生會會長席位 改學生選代表 校長:須愛國愛港

撰文:胡家欣
出版:更新:

立法會審議修訂《嶺南大學條例》草案的委員會,今日(18日)召開會議。草案提出取消學生會主席擔任校董會成員,改由學生選出代表。嶺大校長鄭國漢在會上表示,學生會無代表性,「大部份學生唔加入呢個會」,修改任命方法能改善機制,又指學生參選人應「愛國愛港」。

嶺大校長鄭國漢認為,學生會未能代表學生,應由全體學生選出校董代表。

校長鄭國漢:大部份學生不加入學生會

嶺大副校長、立法會議員劉智鵬提出修訂《嶺南大學條例》,包括取消學生會出任校董會和諮議會成員,改由校內學生選出校董代表。另外,校董會可由委任一名副校長,改為最多可委任三名副校長。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在會上指出,學生會具代表性,質疑為何不能夠維持原有安排。嶺大校長鄭國漢認為,學生會不具代表性,「大部份學生唔加入呢個會」,認為透過學生直接選出校董代表,再由校董會和諮議會任命,會是更好的機制。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陸瀚民則關注,參選校董的學生代表,須否通過資格審查。鄭國漢表示,屆時由校董會決定,但相信「不愛國、反中亂港係無市場,學生都清楚」,又指以往「搞事」的學生不只有所收斂,部份人甚至改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