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報道業界憂保護關鍵設施機制定義不清 保安局:以偏概全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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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天(7日)審議保護關鍵基建電腦系統草案,《明報》報道政府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書當中,有業界擔機制定義不清,近六成關注受多個監管機構重疊監管,此外有業界要求政府補貼機構因符合規定而新增的成本。保安局去信《明報》指文章標題及內文偏頗誤導,只集中少部分業界在去年7月諮詢期內表達關注的意見,刻意忽略大部分表達支持及提出正面建議的主流意見,認為報道「以偏概全及誤導」。

《明報》就關鍵基礎設施條例作報道。

關鍵基建營運業界普遍關注規管機制及成本

《明報》今日(7日)在A2刊登題為「『關鍵設施』意見書 業界關注規管重疊 有指機制定義不清 有要求政府補貼」的報道,指出53份意見書中,當中34份隱去名稱、可能納入關鍵基建營運者的意見書中,普遍關注新增規管及增加合規成本,近六成關注被列為關鍵基建者的機制、規管範圍及同時受多個監管機構重疊監管。多於一個電訊業回應者更稱,目前法例下已受嚴格規管,關注新例與現行法例有重疊;有大型電訊商及會展機構要求政府補貼。

34份意見書中,普遍無反對或質疑立法,四成(14份)明確表態支持立法,若計及歡迎立法則比率增至五成半。餘下四成四(15份)則無明確表態支持與否,或只稱理解立法。

政府指經過持續溝通及了解,已大致釋除業界的疑慮,普遍已沒有提出報導提及的關注事宜。(黃偉民攝)

保安局去信《明報》:無提已大致釋除疑慮 以偏概全

保安局副秘書長王秀慧今日去信《明報》總編輯劉頌陽,認為報導標題及內文偏頗誤導,只集中少部分業界在去年7月諮詢期內表達關注的意見,刻意忽略大部分表達支持及提出正面建議的主流意見;完全無提及政府後期與業界的溝通及解說,並已大致釋除業界疑慮,認為報道以偏概全及誤導。

局方表示,去年10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諮詢報告,已反映業界在意見書提出的逾600項意見及建議,並適當地採納部分建議及反映在《條例草案》中,例如放寬嚴重事故通報時限至12小時(其他事故至48小時)、加入嚴格的保密規定、加入就第三方服務提供者違反要求的免責辯護、取消通報變更擁有權等。

局方續稱,政府在立法會就《條例草案》首讀和二讀時清楚表明有一連串與業界的簡介會及工作會議;過去兩個月,政府與各個將被規管的界別舉行15場工作會議。經過持續溝通及了解,已大致釋除業界的疑慮,而業界普遍已沒有提出報導提及的關注事宜。

政府已在憲報刊登《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資料圖片)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已提交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日開會審議。草案要求「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採取適當措施保護電腦系統,避免因網絡攻擊導致必要服務受到干擾或破壞,及通報「關鍵電腦系統」的電腦系統安全事故,如涉及設施核心功能,須在得悉事故後12小時內通報。

經參考英國及歐盟相關法例後,草案罰則只包含罰款,最高罰款額為50萬元至500萬元不等,如屬持續罪行,罪行持續期間每日額外罰款最高5萬元至10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