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亂象】山竹破門疑毀9扇換59扇 被質「報大數」 法團否認

撰文:莊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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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超級颱風「山竹」襲港,造成市面滿目瘡痍,有大廈防煙門亦被吹至毀爛需要更換,惟引起不少亂象。
有將軍澳裕明苑居民向《香港01》投訴,風災過後收到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通知,指由於山竹吹襲,屋苑有59扇防煙門必須更換,惟當中只有9扇損毀程度嚴重至需要更換,其餘50扇門只是輕微破損,甚至頗為「新淨」,質疑法團做法。
協助居民的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成員莊榮輝表示,現時規管法團的《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管委會採購貨品時,只要單次金額低於法團每年預算的20%,便無需經業主大會通過。他認為該條文造成漏洞,令問題維修工程在不驚動居民的情況下輕易過關。
裕明苑法團主席陳國釗接受查詢稱,曾安排技工修補損毀的防煙門,惟考慮到部份防煙門的防火、防煙及整體功能已受損,為保障居民的生命及財產,故決定進行維修,又指有關工程會在保險公司有理賠結果後,才決定是否落實,結果將以大部份業主意見為依歸。

將軍澳裕明苑居民投訴,風災過後收到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管委會通知,指由於山竹吹襲,屋苑有59扇房煙門必須更換,惟當中只有9扇損毀程度嚴重至需要更換,其餘50扇只是輕微破損,甚至頗為「新淨」,但也被列入需維修清單內,質疑法團做法。(林若勤攝)

將軍澳裕明苑居民在「山竹」襲港後獲法團通告,指受到山竹吹襲影響,屋苑內防煙門損毀嚴重,經初步點算約有59度防煙門「必須更換」,法團會就更換工程進行招標,預計工程費用將逾50萬元。

惟居民鄭先生表示,他曾聯同多名居民要求法團主席交代哪些是「必須更換」的防煙門,而對方多次拒絕後,始交出有關的防煙門清單。

多名屋苑單位業主一同實地巡察該些防煙門,結果令他們嘩然。鄭先生指,巡察後發現只有9扇防煙門損毀程度嚴重,有需要更換;另有2扇門因為屋苑接到消防署命令,指不符合安全標準,已經更換。換言之,居民質疑,實際需要更換的防煙門只有9扇,但被建議更換的欲變了59扇。

裕明苑法團主席陳國釗接受查詢稱,曾安排技工修補損毀的防煙門,惟考慮到部份防煙門的防火、防煙及整體功能已受損,為保障居民的生命及財產,故決定進行維修。(林若勤攝)

記者到裕明苑實地視察,發現除2扇已更換的防煙門外,其餘防煙門大多門身主體沒有明顯損壞,部分只是門框有裂痕、膠邊脫落或門股等組件鬆動,有些則關閉時不順暢。

鄭先生認為,門身主體沒有損壞的防煙門,可通過調較門股、更換門框等組件維修,根本無需整扇更換。而全部59扇防煙門中,只有9扇門身主體出現玻璃裂開、破碎或表面爆開。

鄭先生又指,居民曾就此事與法團交涉,惟法團只回應已委託工程師,在法團會議上提出「有59扇樓層防煙門無法維修需安排更換」。被問到保險公司是否亦同意59扇防煙門「必須更換」,並已承諾賠償,業主法團回應指,保險公司已委託公證行評估,回覆是「原則上不反對」更換該59扇防煙門。

法團一直無解答保險公司是否已承諾賠償,又以擔憂影響索償結果為由,不願向居民披露相關資料。

投訴人蘇小姐及鄭先生質疑法團建議更換59扇門的做法不當。(林若勤攝)

業主向法團索取屋苑維修工程資料,是否有問題呢?協助居民的莊榮輝表示,業主本身亦是業主立案法團一部分,法團管委會僅向業主提供資料,不存在「外洩」問題,而法團有責任向居民交代展開屋苑工程的理據;從目前法團說法上理解,有關工程至今未獲保險公司承諾賠償,更令人質疑工程的必要性。

他又指,對於「斬件式」小規模工程,業主往往感覺工程金額小,相對易「過關」,且只需從屋苑儲備金支付,居民一般警覺性較低。

另一名就事件投訴的居民蘇女士指,曾透過whatsapp要求法團主席解釋,惟遭到對方出言威嚇,「話我繼續搞事,我就『唔會好過』」。同時法團主席又發信予其他業主,不點名指「一位居住於裕昌閣高層的女士現正四處抹黑法團」,蘇女士指,法團主席的做法令她感到不安。

蘇女士指,曾透過whatsapp要求法團主席解釋,惟遭到對方出言威嚇。她向記者展示手機上與一名人士的對話。(林若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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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成員莊榮輝(左)表示,現時規管法團的《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管委會採購貨品時,只要單次金額低於法團每年預算的20%,便無需經業主大會通過,批評條文有漏洞。(林若勤攝)

記者透過裕明苑管理處,嘗試聯絡業主立案法團查詢,惟法團主席只願透過管理處以電郵回覆。回覆指:「法團本著審慎及量入為出的理財原則,曾安排技工作出修補,惟考慮到部份防煙門的防火、防煙及整體功能已受損,為保障各居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法團如實上呈保險公司作出合理索償,法團亦將於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結果後才會計劃進一步的跟進行動,有關跟進行動將以大部份業主的意見作為依歸。」

法團的回覆未有解釋「必須更換」防煙門的決定,出於何種專業意見。另外,對於公證行所說的「原則上不反對」,是否意味著保險公司會按更換價格賠償,以及防煙門「內傷」如何檢測,一概沒有正面回應。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前立法會議員姚松炎表示,一般而言,公證行「原則上不反對」的字眼,不能被視為等同「贊成」或「必須」。此外,公證行的主要責任其實是釐清有關事故的原因,「例如是否因颱風而受損」,在沒有委託專業測量師評估下,公證行職員並無專業能力確認防煙門等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標準。

此外,對於有居民指與法團主席溝通時遭威嚇,法團至截稿前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