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釋法】擬未立法先釋法 內地學者曾倡類似手法抑港獨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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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廿二年,基本法相關條文,雖已五度釋法,但極具爭議的23條卻遲遲未告立法。詎料,《香港01》近日接獲權威消息,人大常委會正醞釀主動為23條釋法,令人意外之餘,其釋法應如何進行,更惹人關注。
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回歸以來先後發生過5次,包括1999年居港權、2004年政改程序、2005年特首任期、2011年「剛果案」外交豁免權、2016年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風波。

林鄭月娥去年12月17日向國家主席習近平述職。習近平表示,林鄭體現「志不求易、事不避難」的精神,取得良好成績,中央充分肯定林鄭和特區政府的工作。

其中政改及宣誓風波均由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至於居港權及特首任期,則是由特首向國務院提交報告,由國務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而「剛果案」則是由香港終審法院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

一些接近中央的人士認為,基本法要求的各種政治和立法要求,包括直選行政長官,雖然法案被立法會否決,但至少通過了立法程序,滿足了基本法的要求,而23條卻因為社會無法獲得共識,政府因此不推動立法,中央不可能長時期忍受這種拖延。

消息人士指出,人大常委會醞釀對23條釋法,實在令人意外,反映中央既不願意強迫香港政府推動立法,但又無法接受這種國家安全漏洞持續存在,所以在23條立法未完成之前無奈釋法。過去眾多針對基本法條文的釋法都是發生在巨大爭議之後,這一次釋法顯然證明中央不能接受目前的爭議與立法不確定性。

根據一些北京學者的看法,國內的藏獨和疆獨大致得到控制,香港發生的港獨讓中央無法接受,包括外國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情況顯著提升,美國直接干預台灣政府的兩岸事務讓情況更為緊張,中央這些關注並沒有讓反對23條立法的群體給予積極回應。他們認為這些反對立法的勢力只知道喊口號,提出各種自己的關注,但無法提出任何可行又能緩解中央擔憂的方案,中央政府只能夠主動提出解決方法。

事實上,透過人大常委會釋法解決基本法23條久未立法的問題,過去曾有學者提出類似意見,不過,釋法卻是針對27條而非現時人大醞釀解釋23條的本身。時任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講師王理萬,在全國港澳研究會2017年1月出版的《港澳研究》期刊撰文,便曾提出在23條立法前,可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27條釋法,把港獨排除在「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的保障範圍外,以便能夠抑制港獨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