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反映政治發展陰暗 區諾軒批商界多年懶理人權問題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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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被控公眾妨擾罪一案於上周二(9日)宣判,全部被告均有一項或兩項控罪罪成。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今日(14日)於電台節目中表示,佔中九子被補反映政治發展的陰暗,但寄語港人不要放棄。
區諾軒又提到《逃犯條例》修訂,指責港府不應將疑犯移交至不符合國際人權法標準的地方,批評商界多年來對香港的人權及政治權利毫不關心,商界現在是時候審視可以為香港作出什麼行動。

區諾軒指,9名被告均因為參與了2014年的民主運動而被控有罪,惟對於爭取《基本法》中承諾的普選仍舊徒勞無功,反映了當今政治發展的陰暗。(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區諾軒今日(14日)於香港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引述佔中案法官陳仲衡指,公民抗命不能對任何刑事指控構成抗辯理由,惟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曾在英國著名案例 R v Jones (Margaret) [2007] 1 AC 136 案提出,「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有着悠久及光榮的傳統。那些因着信念認為法律及政府行為是不義而違法的人,歷史很多時候都證明他們是正確的。能包容這種抗爭或示威,是文明社會的印記」。區諾軒認為,公民抗命應該是一種被承認的行為。

他又提到,佔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曾表示,「如果信仰就是追求正義,只要社會有不公義的情況,我們的信念就是繼續抗爭」。區諾軒指,9名被告均因為參與了2014年的民主運動而被控有罪,惟對於爭取《基本法》中承諾的普選仍舊徒勞無功,反映了當今政治發展的陰暗。他續表示,港人為爭取普選抗爭了長達30多年,而人大831決定後,中央更扭曲了其承諾,這正是戴耀廷及陳健民等溫和學者發起佔中的原因,而非出於自身的利益。

區諾軒又引述了另1名被告朱耀明(中)的陳詞,形容自己在傘運中只是「敲鐘者」,盼能喚醒人們的良知。(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批商界多年來對人權莫不關心

區諾軒又引述了另1名被告朱耀明的陳詞,形容自己在傘運中只是「敲鐘者」,盼能喚醒人們的良知,區諾軒寄語港人不要放棄,社會仍面對著《逃犯條例》修訂等挑戰。對於《逃犯條例》,區諾軒認為是為了誘捕所有反對中國政府的聲音,是朝司法融合及侵蝕香港法制邁出的一步,值得國際社會關注。他批評中國的司法制度是由共產黨及其意識形態控制,公民不會享有公平公正的審判,受到國際社會譴責,故香港不應將疑犯移交至不符合國際人權法標準的地方。他又提到因為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加拿大拘留,中國政府對3名加拿大公民進行了報復和逮捕,擔心修例後香港會淪為國際人質交換地。

提及商界同樣非常擔心《逃犯條例》修訂,區諾軒指責商界多年來對香港的人權及政治權利毫不關心,甚至指責佔中對經濟造成破壞,惟這次同樣面對著專制霸權,希望商界能重新審視,為何許多市民能為香港犧牲並付出無數代價,而商界又可以作出什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