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譚惠珠:難預期立法效果 不可只靠一條法律止暴制亂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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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持續不息,港府日前宣布透過《緊急法》實施《反蒙面法》,過去幾日觸發新一輪激烈示威浪潮,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早(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立法至今只有兩天,難預期立法後的效果,但認為不可只靠一條法律止暴制亂。譚惠珠又表示,緊急法是回歸前的法律,屬於香港可採納的法律,強調緊急法符合《基本法》亦沒違憲。
譚惠珠稱,過往4個月,示威者的暴力不斷升溫,立法希望大家明白到不應蒙面犯法。對於昨晚示威者向解放軍九龍東軍營以雷射筆照射,及後有人在軍營天台舉黃旗警告。譚惠珠指昨晚並不是解放軍首次舉旗,駐港解放軍在7月或8月亦曾於營內閘門舉旗,不認為舉旗屬於軍事行為。
譚惠珠強調,解放軍與《禁蒙面法》無關係,《基本法》列明香港駐防部隊不干預香港事務,認為香港現時未去到《基本法》第18條中所指出的「特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的動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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