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政府會否23條立法? 李家超:被污名化短期內難以立法
全國人大明日(28日)表決授權人大常委會建立「港版國安法」議案,比回歸近23年仍未成事的《基本法》第23條「國安法」走得更快。立法會今日(27日)有議員質詢港府,中央政府今年有否向港府表示「23條」有立法迫切性,以及有否評估立法對本港政治、經濟、社會氣氛以至國際關係的影響有何評估,及會否承諾本屆政府任期內不立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不會透露不同人士對港府給意見的細節,強調港府認同「港版國安法」的決定,又指《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已被污名化,短時間內難以立法。他又批評泛民議員沒有提及外國都有各項國安法的例子。泛民議員毛孟靜反指,外國除了有國安法外,亦有新聞自由等多重制約政府權力的保障。
李家超回應口頭質詢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主權及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又指本港自回歸以來近23年,由於種種原因未就國安法立法,令人十分失望。他表示,在此事上不同人士都向特區政府表達意見,他們不會公開有關細節。
李家超指,不同國家都有訂立其國家安全法例,例如美國有20項相關法律,英國、加拿大,以至澳洲亦有不少相關法例,可見不同國家都有維護其國家及安全的法律。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港版國安法」,李家超認為有利於本港民生及經濟發展、有利香港的根本利益。他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決定無可置疑,港府認同有關決定,並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他強調,該決定並未取代基本法第23條,而本港23條更應盡早完成立法的責任。
李家超指正是23條無法立法 中央才要維護香港利益
工聯會黃國健問港府有否時間表就23條立法。李家超回應指,23條未立法,是整個特區的責任,不止政府的責任。他強調,政府會努力做,但形容有人將23條污名化,又指有人令23條難以立法,「有人公然癱瘓政府,我哋做唔做得到?有人令立法會運作不到,我哋做唔做得到?」他表示,正是現實中要面對此等問題,國家才決定在「風險突顯」的時候,要維護香港整體的基本利益。他強調,國家決定的文件上提到,有一些原則要守,以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強調立法目的只懲處極少數破壞國家安全的人,保障大部分人。
毛孟靜指官方的回應可悲,她指外國雖然有國安法,但別國有Separation of powers(國家各公權力分立),新聞自由等都有保證,批評李家超言論政治失實。李家超此時插口,指有議員多重標準,強調外國國安法相當多,而在基本法沒有修改過的情況下,基本法所保障的權益亦沒有失去。
法律界議員、公民黨郭榮鏗的口頭質詢問到,由1月至今,有否中聯辦及其他中央官員,或本地政治組織及人物,向特區政府官員提出,指有迫切需要就第23條立法;又問特區政府有否評估現時展開第23條的立法工作,會對本港的政治和經濟情況、社會氣氛,以至對本港與國際社會的關係帶來的影響;又問行政長官會否承諾,本屆政府餘下任期內不會就第23條展開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