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續打國際線 羅冠聰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 斥條文字眼含糊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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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昨晚11時正式實施,剛退出香港眾志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今天(1日)透過視像方式出席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他在作證時批評《國安法》條文,指法律容許中央在部份情況可有管轄權,疑犯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受審,甚至禁止保釋和不能設陪審團,批評疑犯的權利被踐踏。
條例又提到,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同樣違反《國安法》,羅冠聰批評「憎恨」字眼非常含糊,很容易被濫用。

羅冠聰提到過去一年多,自己曾在美國國會就香港情況作兩次聽證,兩次也毋須擔心無法返港,繼續出席街頭活動。

羅冠聰在聽證會批評《國安法》的內容,他指在《國安法》生效前,無人知道條文,令人非常不安。羅冠聰批評特首權力在《國安法》上猶如有絕對權力,包括可批准截取通訊、定義何謂國家秘密等,又批評條文「憎恨」字眼非常含糊,很容易被濫用。

羅冠聰批評,中方已非常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希望國際社會包括華府,不要假裝香港的情況一切如常。

聽證會以《一國兩制的終結?北京落實港版國安法的用意(The End of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Implications of Beijing’s National Security Law in Hong Kong)》為題,工黨李卓人、因「7.1」衝擊立法會而流亡美國的博士生梁繼平以視像方式出席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