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梁振英: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反對派 初選非法因涉舞弊

撰文:彭焯煒 陳嘉洛 陳小瑜
出版:更新:

《港區國安法》去年6月在港實施後,街頭示威近乎絕跡,主張港獨、自決組織紛紛解散,惟拘捕行動一浪接一浪,其中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逾50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震撼全港。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國安法》立法後,已達致處理危害國安行為之目的,但他亦預料不到立法後仍有人搞初選,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2條提及的「非法手段」,理據包括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初選大搜捕不分激進或溫和,梁振英明言,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特別是經常衝擊中央權力、危害國家安全者,又逐一點名黎智英、郭榮鏗等多名泛民。

梁振英表示,香港容不下「去中央化」的反對派。(梁鵬威攝)

指選管會曾發聲明提醒或違法

國安法橫空出世半年,本月初迎來最大規模拘捕行動,逾50名有份籌辦或參加民主派立法會初選的人士被捕,涉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社會其中一個爭拗點,在於第22條第三款所提及的「非法手段」為何,參加初選為何會「中招」?

梁振英認為,「非法手段」的字眼涵蓋面可以很闊,包括在有關的選舉條例內屬於非法的行為,就是「非法手段」,即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任何人賄賂、以武力或脅迫手段或威脅、欺騙另一人在選舉中參選或不參選,即屬選舉舞弊行為。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7、8、9條

▼逾50名民主派初選參選人被捕▼

+6

梁振英特別指出,選管會於去年7月14日曾發聲明,提醒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下需要注意的事情,背後目的就是針對民主派初選,提醒公眾初選或涉違法行為。他認為,初選只是一個手段及步驟,「希望在立法會內取得35+,目的為了攬炒」,並引述公民黨曾提及日後不止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是否決所有政府法案及撥款申請,「即是要社會癱瘓及政府停擺,違反了《國安法》第22條第三款」。

對於民主派指否決《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權利,梁振英反駁,民主派提出反對《預算案》,目的是要癱瘓政府、逼特首下台,「這是戴耀廷所指『攬炒十步』中跳落懸崖的一步。」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港區國安法》第22條第三款

他續稱,民主派初選與一般初選性質有別,跟美國民主黨、共和黨內部初選,或英國政黨內部初選不同,「今次是面對全社會及全民的初選,而香港的選舉制度是完全沒有這件事,外國的初選也非面對全社會」,認為今次並非只是政黨內部遴選,而是全港所有選民都可以參加的初選,已違反《選舉及舞弊條例》。

被捕泛民跨光譜 梁:與平日溫和與否無關

去年《國安法》通過前,特首、京官都表明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安份子,今次「初選大搜捕」卻橫跨民主派整個政治光譜,從溫和泛民到抗爭派,無一倖免。梁振英說,問題不在於該人平日政治立場有多溫和或激進,「犯法就是犯法」,國安處有責任作調查,並以「殺人」作喻:

舉個或許不是很恰切的例子:一個平日做人做事好溫和的人,突然在街上與人打架、傷人甚至殺人,但都是需要被告傷人或殺人,這是執法機關及中央都不想見到。
梁振英
梁振英指,拘捕泛民不在於政治立場。(梁鵬威攝)

「無一個國家必定要容下所有反對派」

談及民主派日後定位,梁振英認為要視乎「反對派」的具體言行,「我之前曾問過一條問題,但一直無人答我,若(民主派主張)特首要『公民提名』後,參選人成功勝選,成為行政長官當選人,《基本法》中列明中央有權不任命,那如何辦?他們會說這代表香港人的意願,中央一定要尊重,這代表甚麼?代表要『去中央化』,香港政治是容不下這種反對派。」

梁振英指,沒有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及相關國家安全法律,都必定要容下所有反對派,要看視乎反對的目的及手段,如果是經常衝擊香港憲制地位,將中央排除出去,甚至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時,將不能容忍。

點名批梁繼平 反問「黃毓民在國安法下有無事?」

梁振英擔任特首時,曾在《施政報告》狠批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宣揚港獨,時任總編輯梁繼平前年曾參與佔領立法會,現流亡美國。梁振英在訪問重提梁繼平,「若他在香港會繼續發展起來,這種人一定不能容許他在立法會,他是有跡可尋,這種人怎能容許呢?」

對於如何定義「去中央化的反對派」,梁振英指界線很清晰,「無一個任何派別的政治人物,是可以經常在香港通過某一些群眾運動,向中央施壓,脅迫中央放棄在《基本法》內有的權力,(定義)絕不含糊。」

不應含糊化「反對派」 要看具體言行

他不認同香港再容不下反對派,批評部分人越走越遠,在根本問題上走向中央的對立面,點名提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等人,批評他們要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反問「世上有無這種反對派?」

梁振英又特別提到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指對方在港發表反政府言論時,很多人根本「未入行」,但「黃毓民在國安法下有無事?」他強調,社會不能將「反對派」三字含糊化,要看具體言行才能判斷日後去留,「民主黨又好,公民黨又好,社民連又好,一定要一個一個人,一件一件事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