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運強擅離醫院案 鄭錦滿稱冤獄成藍黃「公敵」|政壇諸事町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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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63歲的新冠肺炎確診者李運強擅自離開醫院,3日後被緝獲,隨即被送回隔離病房治療,康復後被控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昨判囚4個月。
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今日(6日)在facebook上表示,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在一個facebook貼文中留言,指李運強是冤獄,隨即被不同立場的人狙擊,成為「藍絲」「黃絲」的「公敵」,鄭松泰語帶不蔑表示「其實香港真係幾易管治,但點解香港搞成咁?」

李運強昨日被判囚後,鄭錦滿在now新聞的facebook貼文留言,指案件是「冤獄,根本不應該受罰」,有不少網民回覆表示不認同,認為李運強逃離醫院一事不正確,甚至有人認為鄭錦滿「為反而反」;同一貼文下亦有人認同鄭錦滿的言論,指李運強其後再接受檢測時,結果呈陰性,並沒有傳染的風險。

新冠肺炎確診者李運強去年12月在伊利沙伯醫院就醫期間出走,3日後在旺角被緝獲,康復後被控「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本月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並稱因怕打針而逃離醫院。裁判官斥被告為逃避打針而逃走非常自私,判李入獄4個月。

李運強去年12月提堂時的情況。(詳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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