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倡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區志光:最少5宗反修例案與槍械有關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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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將真槍元件列為《火器及彈藥條例》下所指的槍械,以堵塞近年有人利用條例下有關槍械定義的漏洞,將真槍元件個別付運到港,再在本地裝嵌為真槍,逃避法律規管。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今(2日)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去年有35宗懷疑走私真槍及真槍元件的案件,按年上升4倍,檢獲550件真槍元件,而過去3年,檢獲56枝真槍,包括手槍及步槍。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認為,局方修例是逼在眉睫,關注警方在2019至20年檢獲較多槍械,是否與反修例事件有關,區志光回應指,最少有5宗反修例相關案件與槍械元件有關。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認為,局方修例是逼在眉睫,關注警方在2019至20年檢獲較多槍械,問及是否與反修例事件有關。(資料圖片)

陳克勤又關注,若有人從網上下載素材並以3D打印後,有關元件可用於槍械上,有關行為是否受修例後規管,區志光回應說,若有關打印後元件可用於槍械上則屬違法,但屆時或需由槍械專家作進一步鑑定。

何君堯發言時關注,即使局方修例涵蓋槍械元件,但仍要證明該人有意圖犯法才算犯罪,區志光表示,修例後有關槍械元件已如同槍械(arms),故不需要有意圖使用才屬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