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判決|香港律師會稱信任司法 對「虛假審訊」評論表遺憾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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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被控《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一案,周一(15日)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香港律師會發聲明表示,對於部份媒體將有關審訊及定罪評論為「虛假審訊」,香港律師會深表遺憾,並呼籲各界充分了解及細閱裁決理由書。香港律師會強調,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機構的獨立性,以及法官的誠信與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和信心。
稱有責任從法律角度澄清相關評論
聲明指出,香港律師會注意到「黎智英案」裁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部份媒體更評論有關審訊及定罪為「虛假審訊」。香港律師會作為法定自我監管的專業團體,有責任從法律角度澄清相關評論。
香港律師會援引《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國安法》等條文內容,強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外,香港獨立的司法權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司法誓辭也要求他們無畏無懼地捍衛法律和維持司法公義。
審訊過程未有任何一方提出曾遭不公平待遇
聲明提到,「黎智英案」根據《國安法》第46條,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歷時156天。各方均有法律代表,香港律師會留意到審訊過程中,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
香港律師會又稱,根據「世界正義工程」於2025年10月28日發佈的《2025年法治指數》,香港於全球143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24位,在「廉潔」範疇更位列全球第9,顯示香港法律制度長期獲得國際廣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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