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大改革.拆局︱泛民兩情況可創直選奇蹟? 商界議席明增暗減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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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今日(30日)通過決議案,正式拍板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即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立法會加入40席選委會界別、日後參選立法會須得到選委會五大界別各2至4張提名才可入閘;選委會方面,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另設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特首及立法會參選人資格等。
在新制度下,立法會地區直選會改為雙議席單票制。民主派日後即使能入閘參選,於地區直選20席中,相信最多只能取得10席。如要在地區直選創出議席過半的「奇蹟」,理論上只有在兩個情況下才能出現。

民主派過往地區直選佔優 新制下難以過半

根據人大常委會最新決定,地區直選設立十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兩名議員,每區得票多的兩名候選人當選(即雙議席單票制)。在過往,民主派於整體選票數目上佔優,以2019年區議會選舉為例,民主vs建制的得票為57:43。因此回歸至今歷界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中,民主派所佔議席都較多,例如2016年立法會選舉,35席之中民主派就佔19席。

不過在雙議席單票制下,最有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民主派和建制派各取得一半。即使假設每個選區都有民主派入閘,他們要「創造奇蹟」在個別選區全取兩席,從而突破分區直選半數,理論上只有兩個可能性。

兩情況下可奪過半 但有同一前提

其一是民主派自身取得多於三分之二的選票。在這種情況下,同區候選人之中建制派只得少於三分一選票,剩下來的票就由兩名民主派瓜分,而該二人配票得宜,平均分布,那就有機會一舉贏盡兩席。比如說,當民主派得票為七成,票數分數最理想可以是「35-35-30」,民主派兩名候選人各得35%票數,兩席全取。

但現實上,這種情況出現的機會極低。首先,有沒有一個選區民主派支持度高於三分二,本身已是疑問——即使有,於激進民主派日後參選無望之下,這批選票到底會否流向能夠入閘的民主派(一般相信為溫和派),也是未知數。就算民主派在某一區的得票真的超過三分之二甚至七成,要兩人得票平均分配,從實際操作層面,也是極難之事。

另一個較為現實的可能性,是民主派於某區的得票過半,而建制派方面協調失敗,於同一區派出多於一名候選人;或是出現一些疑似「假獨立」,但實際上「鎅走」較多建制派選票的候選人。在這種情況下,假設泛民總得票為六成,而兩名候選人票數又平均分配,就有可能出現得票「30-30-20-20」的局面,兩名獲得三成選票的候選人一同當選。

簡言之,兩個情況都要求民主派兩個候選人得票平均分配,這一點本身已相當難。因為民主派沒有像建制派般龐大的配票機器,而現時政治局面下民主派已不太可能舉行初選。

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新華社/資料圖片)

商界立法會議席增加 所佔比例卻降低

此外,選委會功能大升格,真真正正「權傾天下」,新增第五界別「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於立法會,一次過增加40席選委會議席;立法會任何界別立法會參選人,也須得到選委每個界別至少2張提名票。

在改制前,立法會35席功能界別中,有接近20席都與商界關係密切,如工業界、商界、金融界、金融服務界、保險界、地產及建造界、航運交通界、進出口界、旅遊界、飲食界、批發及零售界等。改制後,涉及商界的功能界別席位沒有減少,而當個人票轉為團體票後,一般相信都對商界更有利。反而,新制比起去屆多出一個「商界(第三)」。因此在「絕對值」上,商界所佔議席是有所增加。

然而這個增加,對商界來說未必是好事。

舊制下,選委會第一界別「工商、金融界」佔有300席,所佔比例為25%;新制下第一界別同樣佔300席,但由於選委會多出300席的「第五界別」,整體比例減至20%。此外,立法會將會新增40席選委會界別。

眾所周知,選委會新增界別被視為「國家隊」,人選由北京實質控制,無論從哪個角度看,商界的整體影響力都會被「溝淡」。

立法會方面,由於增加40席選委會議席,雖然預料部分選委會議席由商界人士取得,但政圈普遍認為該些人士會直接聽命北京,所以「商界」佔立法會整體議席的比例勢大幅下降。

過去,商界在立法會佔相當比例的議席數量,故在一些觸動商界利益的政策,例如空置稅等,會組結力量反對,在議會內形成施政阻力。而在新制度下,商界在議會內的影響力將大不如前。

議案阻力大減 港府施政「鬆綁」?

改制後,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大減至20席,民主派影響力大減;商界議席比例亦會減少;新增界別預料會傾向支持政府。於上述背景下,日後港府提交立法會的議案,一般預期因商界既得利益或者民間反對而被阻撓的機會,將大大降低。故此理論上,改制後特區政府施政將會順暢得多。

▼選舉委員會界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