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大改革︱如何判斷愛國者?鄭若驊:可參考104條正、負面清單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30日)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鳳凰衛視》訪問表示,支持相關修訂,相信完善制度會提升香港治理能力,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鄭若驊強調,律政司將立即啟動本地修例程序,推動未來的三場選舉。
對於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愛國者」,鄭若驊認為,可參考《基本法》第104條宣誓條例,已經列出「擁護」、「效忠」的正面和負面清單,強調法例上已清楚列明怎樣判斷參選人的行為。

相信制度完善後可提升治理能力

鄭若驊在訪問中表示,完善選舉制度可通過選舉委員會,均衡、有序地擴大社會的政治參與度,令政治制度更有廣代表性。她認為制度完善後可提升治理能力,一國兩制能行穩致遠,同時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鄭若驊又指,「愛國者治港」是參選者的基本原則,任何地方參政者都應愛國。她認為「愛國」包括不會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不做破壞國家主權的事,從憲法的層面,愛國者須保護國家主權、領土主權和安全,「不會勾結外國勢力,侵打自己國家。」

鄭若驊:正、負面清單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具體定義

被問到怎樣是「愛國者治港」,鄭若驊稱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宣誓條例,列明要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當中提出的6項正面和9項負面清單,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出具體定義。鄭若驊認為,有關清單是良好的法律基礎,判斷參選人是否愛國。

鄭若驊稱,律政司會配合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後,修改大約二十部本地的主體及附屬法例。她又指,由於選委會的工作涉及特首選舉、產生部份立法會議員和提名特首、立法會候選人,因此特首、選委會和立法會選舉是環環相扣。鄭若驊強調,當局會以綜合條例草案處理修例工作,方便審議,讓各條例銜接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