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源倡改革問責制 增副局長、政助數目 由局長揀蟀增合拍性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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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問責制推行近20年,近日社會上有聲音提倡應改革問責制。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認為,目前問責制仍有改進空間,建議應容許局長自行挑選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建立能互相信任的團隊。
譚志源指出,現時問責官員數目不足夠,建議每個政策局最少增設一名副局長,而政治助理職位可改為提供一筆預算,由局方按需要聘請不同數目政助。

譚志源接受民建聯陳恒鑌及林琳網上訪問時表示,短期而言,局長應自行選擇副局長和政治助理,有助建立合拍的團隊,「有時去到前線打仗,最好左右兩個大將曾共度生死,戰友一樣,變成有信任和合拍性會更好。」

他又提到,就中長期而言,政府問責班子數目並不足夠,難以應付日益增加的議會和社會訴求,建議每個政策局最少增設一名副局長,最好每個範疇有一名副局長專責,或安排一名副局長處理對外工作,包括出席立法會會議或應對傳媒。

譚志源認為,政治助理不需要只局限於一人,建議可改為給予局方一筆預算,由局方按需要聘請,安排更多人幫助局長處理對外政治工作。

倡放寬官員離開政府後「過冷河」年期

譚志源又建議,應放寬官員離開政府後的「過冷河」年期及審批條件,認為若有人才離開政府後1年內無法重回本業工作,對社會是一種損失,冀社會對此持開放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