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倡性罪行紀錄查核擴至義工 李家超:需循序漸進免拖垮制度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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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年初完成有關《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的公眾諮詢,當中包括檢討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民建聯周浩鼎在立法會問當局,是否可積極考慮擴大現時只限僱員的查核範圍至志願工作者。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表示理解此建議,但指本港有過百萬人為志願工作者,亦有反對涵蓋的意見認為,需要提供個人資料會減少參與義工的熱誠,同時志願活動絕大部分有其他人在場,加上當局一年可處理5.8萬個查核申請,要確保需要被聘用的查核處理效率不受影響,否則拖垮整個制度,得不償失。不過,李家超表明認同要思考擴大方向,平衡風險、能力等,樂意與教育局、勞福局研究擴大哪些範圍,應精準、循序漸進行事。

李家超回應質詢指,查核機制一向是可靠的機制,由2016至2020年間,警方平均每年收到4萬至5萬多宗新申請,惟未有就最終是否獲聘作分類統計。他提到,當局自2011年11月起,已向所有學校呼籲盡早參與查核機制,而社會福利署亦要求員工新聘用及續聘時,需要採用相關機制。他又指,知道法改會完成相關公眾諮詢,當局會留意最新建議。

葛珮帆指,實際上有志願工作者性侵的個案,希望李家超同意在此事上沒有妥協的空間,因為事件會影響到被侵犯兒童的一生,認為效率問題可以透過科技處理。

葛珮帆指,性罪行紀錄查核的效率問題可以透過科技處理。(張浩維攝)

李家超 :幼稚園生風險最高 首要處理幼稚園僱員

李家超回應指,當局處理查核的數目很大,需要精準處理風險最高的問題,所以需要精準及循序漸進,否則有機會拖垮整個制度,得不償失。他舉例指,目前風險最高是幼稚園學生,故首要應處理幼稚園的僱員,強調認同應竭盡所能處理。

李家超表示,2016至2020年期間,警務處接獲於幼稚園或中小學校園內發生的非禮及非法性行為的案件分別為41宗、38宗、51宗、38宗和19宗,但警務處備存的統計中,並無就受害者或涉案人士的背景,例如是否性罪行再犯者,或案發處所作出分類統計。

李家超指,目前風險最高是幼稚園學生,故首要應處理幼稚園僱員的性罪行紀錄查核。(張浩維攝)

正研究相關科技提升處理能力

謝偉俊亦質疑當局為何不可以嘗試數碼科技處理,認為局方顧慮太多。李家超回應指,當局正積極推進用科技處理問題,在未普及時已推出了平台,現時亦希望進一步建立平台,除了可在網上提交申請,更有考慮透過科技打指模等。他提到,在「擴容」時亦要考慮效率,舉例指就算使用電腦亦需要人手再校對。他指,當研究成功後,相信可提升現時處理能力約七成,料屆時亦會令市民更願意參加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