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草案二讀 鄭松泰批向市民開刀 建制派倡設更多回收設施

撰文:林劍 吳倬安 高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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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8月25日)舉行會議。在會議上,《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和《2021年海洋公‍園公司(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亦將恢復。
垃圾徵費草案爭議多時,多個黨派議員關注收費後會否對基層市民帶來負擔,原本在本屆立法會已「胎死腹中」,但基於議會延任,得以「重生」。政府最終同意在法案通過後設18個月準備期,再決定生效日期,並考慮在條例生效初期免費派指定垃圾袋,協助市民適應。
會上,熱血公民議員鄭松泰表明反對垃圾徵費,批評政府的環保政策只向小市民開刀,但其他如生產者、供應商、大型連鎖店等的責任卻鮮有提及。多名建制支持草案,但提醒政府要做足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市民提高環保回收意識,以及增設更多回收設施等。
立法會之後提早休會,周四(26日)繼續審議,屆時會有局長發言。

陳沛然促政府支援低收入家庭及三無大廈居民

【16:35】醫學界陳沛然指,現時收費模式複雜,質疑令人花多眼亂。對家庭來說負擔不算重,而教育市民將廢物體積減少,以及將可以回收的廢物回收再用,都是政府下一步的挑戰,政府應特別針對低收入家庭及「三無大廈」居民採取支援措施。

【16:30】鄉議局劉業強表示,香港回收點不足,以「綠在區區」為例,西貢區只有將軍澳一個地點,其他鄉郊人士如要回收,就需要駕車前往,十分不方便。

【16:15】陳克勤指自己一開始就支持廢物徵費,用長時間討論是要討論細節,並不是要「拖死它」。他重提「四電一腦」政策之初,價值低的垃圾被非法棄置,建築物廢料收費方面,不少後巷亦見到隨地棄置。他說,今次討論的是家居垃圾,數量更多,因此需要時間與政府討論細節,以免市民偷偷棄置導致「垃圾圍城」。

他舉例,鄉郊如何進行垃圾徵費、如何監察,都有可能是漏洞,要仔細檢討。他讚揚環境局設立膠樽回收機,有大量市民使用,印證市民積極參與環保,認為政策推出後需要更多方便市民的環保措施。

陳克勤又說,現在香港「有回收,無再造」,希望處理好整個行業發展。

【15:20】自由黨邵家輝表示,法案實施後政府需要監察市民違法,指一定有市民將小量垃圾掉進街邊的垃圾桶,又將垃圾如非法棄置建築廢料般棄置於偏僻地方,認為政府要安設閉路電視加強監察。

熱血公民鄭松泰則表示,以膠袋徵費經驗,膠袋是用少了,但社會生產過多的環保袋,而環保袋亦含有塑膠,認為向市民徵費的效果並不佳。而為了加強執法,政府或需要大量安設閉路電視監察市民有否偷掉垃圾,亦會妨礙市民的自由。

民建聯柯創盛指,任何措施都會有漏洞,政府必須全面考慮。他指,要充足且便利的回收設施,加強誘因,才可以吸引市民做好垃圾分類,源頭減費。柯創盛強調,執法、教育相輔相成,才能達到目標。

9款垃圾袋每公升收費0.11元 最細3公升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早前指,條例通過後,會設18個月準備期,初期政府會免費派垃圾袋,協助市民適應,亦會協助商界處理廚餘問題。

根據政府提交的立法文件,指定垃圾袋收費定為每公升0.11元,分為3公升至100公升共9款,若一家三口每天使用一個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需付33元或51元。港府計劃在垃圾收費實施後,為所有綜援受助人增加標準金額每人每月10元。至於無法用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垃圾,包括傢俬等,則每件劃一收費11元,市民須於棄置前貼上指定標籤。

政府表示,指定垃圾袋及大型垃圾需要使用的指定標籤,均設均防偽特徵,可以在約4,000個獲授權的銷售點購買,包括超級市場、便利店、油站、郵局和自動售賣機等,亦可透過獲授權的網上平台購買。

首18個月準備期後,會有一段時間「適應期」,當場截獲的違例者會發出警告,並會對嚴重違例個案採取執法行動。適應期之後,如當場截獲違法者,將會發出1,50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