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婚紗店收款後突結業涉詐騙 涉款近百萬事主追討無門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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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人生大事,新人當然希望辦得妥妥當當。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於今日(13日)情人節前夕召開記者會,指有婚紗店在網上招徠生意,向事主收取試身、租用等服務費用後,於去年12月突然結業,逾百苦主受到影響,涉款數千至數萬元不等,共計款項估計近百萬元。有新人甚至在婚前一天才知公司倒閉,大失預算兼求助無門,在街頭痛哭。
鄧家彪批評,涉事公司涉嫌在明知有可能不能提供服務之下,仍然向事主收取費用,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詐騙成分;公司更開設不同名稱的「分身」在網上宣傳,逃避法律責任以及令事主難以追查。他要求海關嚴肅跟進調查,政府亦應審視現行法例對消費者的保障是否有不足。

公司收款後結業 涉款近百萬元

工聯會社區幹事李嘉恒簡介,是次案件苦主多達110名,估計涉款接近100萬元,個別事主最高損失36,200元。有多名事主在網上收到一間名為「Dolly Bridal」的婚紗店廣告,試身過後付款買了套餐服務,包括租借婚紗、男方禮服、攝影等。但最終,該公司在去年12月突然結業,連負責人都失去聯絡,相關的銷售員亦已離職多時。

有事主及後嘗試聯絡政府部門跟進,海關已立案調查。至於消費者委員會則回覆指,可做的事有限,因負責人已失去聯絡,消委會的職能只是負責調解。李嘉恒形容事主現時狀況是「追討無門」。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社區幹事李嘉恆。(記者會直播截圖)

公司無預警下結業 門市人去樓空

苦主「YY」(化名)指,2020年3月13日到了上述公司的門市試婚紗,當時在店員推銷之下,以7,888元購買服務,原定去年3月結婚。後來由於疫情關係,輾轉改到今年3月,但去年12月再到相關公司門市再試婚紗時,發現公司已沒有營業,WhatsApp聯絡不上,原本在荔枝角的婚紗店已搬到觀塘都沒人通知,但觀塘的門市同樣沒有開門,fb、IG專頁都已關閉(按:在記者會前夕突然重新開啟)。她後來經過與不同苦主交換資訊後,發現該公司不斷「轉名」宣傳,懷疑有心騙取金錢。

苦主羅小姐指,原定在今年3月31日結婚,後因私人理由改為4月29日,去年11月11日到了涉事婚紗店試婚紗,以轉數快形式交了2,888元。她今年2月初,想一併試雙方家長的禮服時,發現該公司已聯絡不上,WhatsApp至今都是「單剔」(即對方號碼沒有收到訊息)。她目前已找到替代服務。

社交網專頁於記者會前突然可重新連接

苦主曾小姐表示,於2020年1月31日透過社交網廣告認識該公司,同年3月被要求到另一間婚紗店試身,當時店員表示其實兩間公司是同一個老闆,所以婚紗可共用。她的婚期由於疫情關係多次改動,最新為今年8月。她所購買的服務,前後涉及約3萬多元。

她於今年1月4日,與Dolly Bridal確認最新婚期時,發現對方的WhatsApp已「單剔」,後來聯絡當初跟進帳單的銷售員,對方表示已離職半年,細查之下才發現公司已於去年12月倒閉,所有員工已經被遣散,全部該公司當初留下來的聯絡電話都已停用或找不到人,據了解公司老闆連資產都已賣盤。

有新娘因婚紗店結業 無法按時上頭

曾小姐反映,婚紗店如此突然倒閉,對新人造成金錢損失之餘,更大問題是花更多心力重新購買服務。目前已有多名事主報警,但警方表明沒什麼事可做到,現時個案由海關跟進。

羅小姐亦指,結婚是一生人一次的大事,新人都希望選好合適的服裝,留下美好的回憶。她指,得悉有苦主在結婚前一天前往婚紗店取衫時才發現公司倒閉,大失預算,趕急地在觀塘同區尋找未關門的婚紗店,焦急到在街頭痛哭,幸好最終都找到好心的婚紗店,召來師父即場改好婚紗借給對方。不過由於中式婚宴講求吉日良辰,新娘由於趕著找新婚紗,已不能按時上頭。

有事主初步拆解涉事婚紗店的營運方式:有兩間公司在網上宣傳,在第三間公司試身,最終收款的卻是第四間公司。苦主之一曾小姐更指,涉及的「分身」可能進一步多間8、9個。(鄧家彪議辦提供)

「多重影分身」改名宣傳 涉最多8、9個名稱

李嘉恒指出,涉事公司有多間「分身」,有事主收到A、B兩間公司的宣傳,最終試身的卻是在同一間婚紗店C,最後收款的卻是另一間D公司。他追查之下發現,涉事公司於2019年後,至少轉了3個不同地址,懷疑他們有系統地利用不同「分身」,開啟一些沒有註冊的「網店」作宣傳之用,這種情況下事主得不到充分保障。他認為,政府部門有需要檢視一下,是否現時法例有漏洞。

曾小姐補充,據其與多名苦主聯絡得出的資料,涉事網店所用的名稱,可能多達8、9間,全部用同一個地址、電郵、聯絡電話,最終結業時引發連鎖效應。

鄧家彪:行為如同騙子 做法無良

鄧家彪指,疫情下新人辦婚事壓力已很大,經常都要擔驚受怕,會否臨時有嚴厲的社交距離措施導致婚宴辦不成,如今再遇上這種如同騙子的行徑,情況雪上加霜,批評有關公司做法無良,並且涉及不妥當接受付款,如果公司明知有機會不能提供服務之下仍然向事主收款,就是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指,過往跟進其他類型個案時有成功案例,事主可以追討退款,因此海關必須嚴肅跟進執法,起訴不良商人。

他又指,留意到涉事婚紗店在收取部分事主費用期間,堅持只收現金或EPS,拒收信用卡。他指婚紗服務涉及較大額交易,很難想像為何不肯收取信用卡,又指信用卡有退款機制,但現金交易則沒有,因此提醒消費者,當見到商戶在大額交易時堅持不收取信用卡時,須加倍留神。鄧亦建議,消費者不要單信社交網上的廣告,要注意商戶的口碑。

消委會:如商戶收款時無意圖提供服務或違法

消費者委員會回應指高度關注事件,強調籌辦婚禮為人生大事,相關店舖突然結業,令不少凖新人大失預算,敦促商戶盡快主動聯絡每名受影響顧客,交代公司情況,以及如何處理預繳套餐等安排。

消委會指,去年共接獲近140宗涉及婚禮服務的投訴個案。鑑於疫情反覆,對不少飲食及服務業構成打擊,部分商戶或突然結業,故特別提醒消費者,預繳式消費存在一定的兌現風險,一旦遇上商號結業或其他不可預計的情況,消費者作為無抵押債權人,有機會無法兌現已購買的產品或服務、取得賠償或退還預繳款額及按金。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進行交易時,應妥善保存所有相關紀錄,例如合約或收據等重要資料,有助日後出現爭拗時提供佐證;如消費者是以信用卡一筆過付款,倘遇上商戶結業情況,可通知發卡銀行,利用信用卡機構的營運規則內的退款機制,要求代為向商戶銀行取回未使用的服務費,但需符合某些條件,例如簽賬日期及是否以信用卡分期付款等因素。

此外,消委會指如商戶在收取消費者款項時,並無意圖提供合約所列明之貨品及服務,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不當地接受付款」之罪行。「如消費者懷疑商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向香港海關查詢,本會亦可代為轉介個案至香港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