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議案促正視虐兒 議員批政府「hea做」外判責任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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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25日)討論並通過田北辰提出的「正視本港虐待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議員議案,多名議員批評政府將照顧兒童的責任「外判」予其他機構後沒有跟進,形容是「hea做」。

田北辰提出防止虐兒議員議案。(李澤彤攝)

林琳舉八十年代恐怖廣告:宣傳手法要與時並進

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虐兒個案其中一個原因相信在於政府「外判成性」,將照顧兒童的工作外判,連責任都一併外包,不懂監管,認為必須一併懲罰對虐兒事件「見死不救」、知情不報等行為,且懲罰要重。

民建聯林琳指,政府宣傳防止虐兒訊息手法應該與時並進,舉例指八十年代有一個較恐怖的政府廣告,一名兒童被獨留在家,在公屋黑暗的走廊中透過家門放信件的小洞望出去,但自此就沒甚麼令人印象深刻的防止虐兒廣告。同屬該黨的李世榮則指,政府對監管工作似乎有「hea做」情況。

新民黨陳家珮舉例指,近日有男教師被發現在上課時間看色情影片,更在中一學生面前展示5、6分鐘,可能對學童的心理構成嚴重負面影響,但涉事者只是辭職了事,暫未聽到有什麼特別懲處、承擔責任,認為似乎是整個社會風氣問題,對兒童權益的認識不足。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回應指,政府實施多項行政措施,以預防、及早識別和適當介入懷疑虐兒個案,如向學校發出指引、加強「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的跨專業溝通和協作等。就有關兒童住宿照顧服務,政府自「童樂居」事件後已即時改善部份現行兒童住宿照顧相關服務,包括要求所有留宿幼兒中心安裝閉路電視系統,就主動監控及翻看閉路電視紀錄制定政策及機制以加強監察。

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表示,政府相當重視學童權益,一向有透過增加社工人手、促進家校合作、為家長提供管教子女的資訊等方式,防止虐兒事件的發生。

羅致光表示,本港職安健法例的最高罰則已超過20年未曾檢討,遠較一些海外已發展地區的相關罰則為低,因此要提出修例。(李澤彤攝)

羅致光:職安健法例最高罰則逾廿年未曾檢討 需提出修訂

此外,政府早前計劃逐步提升院舍最低人手規定及人均面積、提高職安健相關法例的罰則,修訂草案今日亦提交至立法會首讀。

羅致光指出,致命工業意外的數字,在過去10年一直維持在每年約20宗,沒有下降趨勢,社會普遍認為其中一個主因是職安健罪行判刑偏低,未能產生足夠阻嚇力。他表示,本港職安健法例的最高罰則已超過20年未曾檢討,遠較一些海外已發展地區的相關罰則為低,因此要提出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