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Secrets管理員被捕 抱怨工作都犯法? 湯家驊:無咁簡單

撰文:鄭寶生 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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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今日(9日)拘捕「公務員Secrets」的管理員,兩人分別是民政總署和資訊科技辦公室職員,指兩人「涉嫌多次透過該社交平台群組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的煽動意圖帖文」。

「公務員Secrets」每日有各種帖文,拘捕行動發生後,不少網民質疑「界線」在哪裡,擔心抱怨工作內容也會變成犯法。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唔係咁簡單!」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香港01》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局方指,任何人在網上或在社交平台發表言論時,均不能違反法律。公務員也有責任在沒有正當授權下不向外透露工作上的機密資料。政府非常重視公務員的品行操守,如有個別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當局定必按既定機制嚴肅處理。

社交平台仍然流傳該個「公務員secrets」群組於8月5日的截圖,惟嘗試在社交平台搜索此群組時卻沒有發現,懷疑已關閉。(網上截圖)

郭蔭庶亦有看 指「都是在說甚麼人濫權、徇私之類」

公務員學院院長郭蔭庶早前接受訪問時表示,有看過「公務員secrets」了解公務員意見,「都是在說甚麼人濫權、徇私之類」,認為大部份內容質素未必足以影響政府決策,「知道發生甚麼事,就已經很足夠了。」

事實上,「公務員secrets」每天有很多帖文,當中不乏對其他同事的抱怨,亦有批評政府政策,例如早前有人批評同事在辦公室煲湯。但同時亦有公務員以專業知識向公眾講解辦事手法,例如今年1月,就有自稱漁護署職員解釋,由於技術上難以為倉鼠做好隔離,政府最妥善的做法只能人道毀滅倉鼠。

早前有公務員在「公務員Secrets」發文,表示有同事在辦公室煲湯。(網上圖片)

湯家驊指需要判斷發布者意圖及所造成的後果

湯家驊表示,警方國安處引用的條文,與《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是一樣的,而當中要符合兩大前提才能成立,分別是發布者具有煽動意圖,以及視乎造成的後果,「如果只係有其中一點,例如佢有煽動意圖,寫咗一啲文字,但最終沒有公開,都無法構成呢條罪行」。

拘捕行動發生後,網上有聲音質疑「界線」在哪裡,提出如果公務員在網上呻工作辛苦,又或者抱怨另一社會階級,會否犯了國安法。湯家驊表示「唔係咁簡單」,因為是否具有煽動意圖,其實是有客觀的定義,但強調每宗案件都要留待法庭判斷是否符合法例所定義的罪行,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

湯家驊表示,法庭會審視發布者是否具有煽動意圖,以及該言論所造成的後果。(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梁熙指曾經流傳政府內部不應公開的通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指,「公務員secrets」的內容除了「吐吓苦水」,亦有涉及政府內部運作的「爆料」資訊,當中包括一些不應該披露、只能內部傳閱的指引及通告,明顯違反公務員的相關守則,因此支持國安處今次行動。

梁熙說,「公務員secrets」不乏對特區政府的肆意攻擊以及無理指控,挑起社會矛盾,認為超出言論自由的界線,而過去亦有建制政黨要求政府嚴肅處理。對於部份內容是「吐苦水」,梁熙表示當然尊重這些言論,不過若一些言論旨在抹黑特區政府、引起社會仇恨,政府自然不應手軟,強調網上平台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有基本底線。

狄志遠促提高透明度 避免公眾覺得言論受限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涉及國安處或煽動罪等案件都較敏感,有關部門應提高案件透明度,盡快釋出公開資訊,例如基於甚麼理由和理據拘捕等,避免公眾覺得言論自由受限,或作出無謂揣測。他認為,只要市民基於事實,不論是作出討論抑或批評政府都無問題,因每個人都有不同看法,香港人亦習慣多元聲音,除非言論涉及假資訊或非基於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