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志遠:救護車出入難賣樓發展商卻步 倡賣地條款強制私樓建院舍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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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安老院和殘疾人士院舍供不應求,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12日)討論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興建院舍。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表示,在私人樓宇下興建院舍或引致「十字車出出入入」,質疑房屋對市民的吸引力下降,繼而令發展商抗拒興建院舍。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沛良則關注政府會否以「加入樂齡科技」為興建條款之一。

署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何啟明僅表示,項目吸引程度由市場主導。至於加入樂齡科技要求,何啟明強調,私人發展項目非政府資助項目,難以加入額外興建要求,要視乎院舍的發展定位。

政府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及營運安老院,狄志遠指應該在賣地條款之中強制興建。(資料圖片)

政府鼓勵發展商在私人發展項目中興建及營運安老院,何啟明表示計劃於本月底放寬現行做法,不再限制每幅地可獲豁免地價的合資格安老院舍數目,院舍總樓面面積上限亦會放寬至1.2萬平方米,另外在計算發展項目總樓面面積時,可寬免院舍的總樓面面積,會試行3年後再作檢討。

狄志遠表示,計劃原意相當好,惟放眼現正實施該計劃的院舍卻未有如預期中受歡迎,形容為「可有可無」,對整體增加院舍供應量的幫助微乎其微,相信是次計劃發展商反應會依然冷淡。他直言:「十字車出出入入,對市民有吸引力?」他續指,政府倒不如在賣地時,加入興建院舍、人力資源分配、使用樂齡科技等條款。

何啟明表示,項目是否受歡迎將由市場主導。政府方面補充指,相關建議已加入賣地條款中,2018年至今年5月,在18個發展項目中,發展商為香港提供了逾10萬平方呎樓面面積的院舍設施。

賣地條例加入樂齡科技 何啟明:條例無法硬性規定

陳沛良同樣關注,政府會否要求發展商在建造院舍時加入樂齡科技。何啟明表示,私人安老院有相應的監管條例,私人院舍非政府資助項目,因此政府只會向發展商提出牌照基本要求,故發展商為其院舍加入哪種類型的設備,都由發展商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