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旅遊4禁忌|YouTuber放天燈違法!千萬別周街拍照 隨時罰60萬

撰文:古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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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遊禁忌|台灣旅遊須知|台灣一向以迷人風景、獨特美食和熱情好客的台灣人而聞名。不過岀發前要注意!有些看似無害的行為,其實可能隱藏著嚴重的後果,甚至觸犯法律!近日,有台灣夫婦YouTuber「菜苔苔與菜生生」因在台灣十分放天燈而被罰款,掀起了熱議!

除了放天燈,《香港01》好食玩飛記者盤點4個台灣旅遊的地雷行為,以免大家犯無心之失觸及台灣當地法律,即看下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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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旅遊禁忌|【1】在鐵路上逗留——放天燈、打卡一律罰款高達5萬台幣(約$12905)

近日,擁有20.5萬粉絲的台灣夫婦YouTuber,「菜苔苔與菜生生」在自己頻道上分享影片,指他們疏忽導致了險被罰款4萬元台幣(約$10,328),幸好最後再經筆錄以及處罰的程序,只需遭受罰款1萬元台幣(約$2,582)。事緣是他們在十分車站的路軌上放天燈,並把當天的精彩的景況拍下來並上傳了在自己的頻道上分享當天行程,可是其後有人截圖並檢舉他們。

當地的派岀所警員指他們,違反了鐵路法第57條第2項,以及第70條第1項。該法例指的是行人不能夠穿越或停留或闖入鐵道範圍內,否則需被罰款,高達5萬台幣(約$12,905)。

原來鐵路旁是有立牌標明「禁止行人通行,違者依鐵路法第70條規定,處10,000元(台幣)以上、50,000元(台幣)以下罰鍰」,即使多人做同樣行為,也不能逃過這地雷!因此,這對台灣夫婦盼藉著影片,告訴準備岀發十分放天燈的人,避免觸法!

鐵路法第57條第2項,以及第70條第1項,指的是行人不能夠穿越或停留或闖入鐵道範圍內,否則需被罰款。(資料圖片)

台灣旅遊禁忌|【2】玩水上摩托車——罰款7萬台幣(約$18069)

到台灣墾丁旅遊,玩水上活動是基本啦,但有一項水上活動就要注意了!於今年5月底,墾管處屢次接獲小灣沙灘(非限制範圍內)有人非法玩水上摩托車,業者以及遊客屢勸不聽,他們最後各罰7萬元台幣(約$18,069)。

水上摩托車目前僅開放南灣、白砂、後壁湖及船帆石4個海域,若在這4個海域範圍以外玩水上摩托車,一律依違反觀光發展條例開罰!除了有範圍限於,數量亦有限制,南灣60輛、船帆石20輛、後壁湖10輛及白砂6輛,共96輛。

台灣旅遊禁忌|【3】放爆竹煙火——罰款高達3萬台幣(約$7,704)

在節慶日子、婚攝的活動裏,大家都會放爆竹煙火助興,可是來到台灣放爆竹煙火就要注意了!根據台北市政府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規定所指,於晚上10時至上午8時期間,在學校、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及文教區其周圍50公尺範內,不可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煙火。若違反公告規定,會被處罰3,000台幣(約$770)至30,000台幣(約$7,704)罰款。

惟於元旦、春節(農曆1月1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除夕及政府辦理文化活動或國際交流,並經台灣政府專案核准之民俗節慶除外。

根據台北市政府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規定所指,於晚上10時至上午8時期間,在學校、衛生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及文教區其周圍50公尺範內,不可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煙火。(資料圖片)

此外,河濱公園內亦嚴禁燃放一般爆竹煙火,水利處將會派員加強巡邏,若發現民眾違規燃放爆竹煙火,巡查人員將會先勸導驅離,未依勸導停止違規行為者則會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按違規次數及情節開罰每次2,400台幣(約$616)至6,000元台幣(約$1,539)。

台灣旅遊禁忌|【4】拍到別人孩子——最高罰款60萬台幣(約$153,991)

香港人到台灣旅遊,打卡是少不免的吧!可是要注意别拍到別人的小孩,這看似在香港無害的行為,在台已涉及隱私權、肖像權、兒少保護法等法律問題。

5月期間,台灣綠北市議員許淑華舉報,有內地人在台灣民生社區直播,並有拍到學生。警方展開追查,確認一名女子在台灣民生社區路上邊走邊直播,逮捕了52歲女疑犯,並依《妨害秘密罪》與《兒少法》送辦,成為台灣首宗公開場合直播遭抓捕案件。

雖然涉事者辯稱,只是透過公開直播分享在台生活的日常。可是松山分局指出,未經他人同意拍攝,即侵害肖像權;以及在網路散播兒童影像,已觸犯兒少法。

根據台灣民法第195條,無論是在公共場合,兒童的肖像是受法律保護。只要拍攝他人小孩、上傳並公開,若未經監護人同意,就可能構成侵害肖像權。另外,根據台灣《兒少法》第49條、第69條,未經同意,不得利用網路、出版品等公開兒少的影像或資料,違者最高可罰60萬元台幣(約$153,991)。

灣綠北市議員許淑華舉報,有中國人在台灣民生社區直播,並有拍到學生,警方展開追查。(FB@黃郁棋)

(全文完)👉follow 好食玩飛ig ✈️免費睇旅遊飲食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