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與54歲大媽賣淫專接待外勞 素顏上庭認罪 求從輕發落終咁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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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發生大媽賣淫案件。當地2名分別60歲及54歲的華裔大媽,被控在商業區專門向外勞提供性服務,其後被警方拘捕,同時在房間內檢獲1個未使用的保險套、1瓶潤滑劑,以及2根寫上價值50令吉(約89港元)的木棒。2名女被告日前素顏被押上法庭受審,並在庭上認罪,並懇請能輕判,最終各被判罰款1,500令吉(2,700港元),她們在朋友的協助下繳付罰款,立即離開法庭。
每名嫖客收費曝光
涉案女子分別是60歲周寶梅和54歲周金春(皆為譯音),案發現場是麻坡峇吉里1幢商業中心2樓第3間房和第4間房,控罪指,本年8月22日下午約5時15分,當時警方突擊搜查上址,發現2名被捕女子分別在房間內,各自與1名孟加拉籍外勞嫖客共處。
警方分別在房間內發現1個未使用的保險套、1包紙巾、1瓶潤滑劑、1卷廁紙,以及2根寫住價值50令吉的木棒。經調查後,警方相信她們在房內提供性服務,每次交易收費50令吉,有關行為抵觸刑事法典第372B條文(招募賣淫),一旦罪成,可被判處入獄1年以上或罰款,抑或兩者兼施。
被告獲友人助繳罰款後離開
案件本年8月27日在麻坡第一推事庭審,她們被控賣淫罪,沒有濃妝豔抹,素顏出庭應訊,她們在推事面前認罪,同時請求從輕發落,最終各被判處罰款1,500令吉(2,700港元),但若無法繳付,必須以2個月監禁代替。被告得到朋友協助繳交罰款,繼而匆匆離開法庭。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