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人丈夫坐監!獸男夜闖香閨稱:我當你老公 摸胸強吻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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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性侵人妻的風化案。彰化縣1名男子獲悉女友人的丈夫即將坐牢,開始向對方噓寒問暖,去年1月正值人夫期刑期間,他帶同晚餐拜訪女方香閨,其間突然將人妻壓在床上,聲稱:「你老公入獄,我當你老公!」繼而強吻揉胸。人妻事後不甘受辱報案驗傷,法院經審理後,裁定被告強制猥褻罪罪成,判囚10個月。
男被告每天問候女受害人
判決書指出,女受害人丈夫即將入獄,男被告得知事件後,每日問候對方,女受害人亦拜託男被告幫手辦理手續,以增加會見丈夫,雙方一直相安無事。
直至去年1月4日傍晚,女受害人身處彰化縣溪湖鎮的住所,被告來電聲稱帶了食物來探訪,女受害人便開門讓對方入屋,並坐在床上與他聊天。豈料被告突然從椅子起身,走向床鋪直接將女受害人壓在身下,受害人反抗不果,遭被告強吻及揉胸,甚示反問「為什麼那麼堅持?」、「你老公入獄,我當你老公!」,隨後有人致電被告,他接完電話便離去。
指受害人沒有反抗或出言反對
受害人事後致電給另1名男性友人哭訴,並在對方陪同下報警驗傷,警方調查後拘捕涉案男子。案件早前提堂,被告承認行為,但辯稱沒有強制猥褻,聲稱受害人沒有反抗,亦沒有出言反對,完事後聊天才說「不可以這樣」,加上他20年前左手肌腱斷裂,根本無法施力,不可能強制猥褻。被告反指受害人有其他異性朋友,可能有人看不順眼他對同受害人呵護備至,嫉妒慫恿女方報假案。
被告曾透過LINE向受害人道歉
法官經審理後指出,根據驗傷報告、證人證詞等,可見被告親吻過受害人,被告接受筆錄時自白2人只是普通朋友,沒有仇恨或糾紛,相信女方沒有誣陷動機。被告雖稱沒有強制猥褻,但事後卻透過LINE道歉表示「我(被告)錯了,不該對你(受害人)做一些不禮貌騷擾的事」,加上被告犯案時用身型壓制對方施力,和手傷沒有關係。
法官裁定被告違反受害人意願,強制猥褻罪罪成,入獄10個月,不予以緩刑,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