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誘智障女病人入女廁性侵 辯稱不舉只認強吻 法官打臉重判
人神共憤!高雄1名醫院外判清潔工,因工作關係認識患有中度智能障礙的女病人。女病人見清潔工經常與她攀談,認為對方可信,向他傾吐「自己遭三叔性侵」的經歷,沒想到清潔工色心起,將她引誘到女廁強吻並性侵,後來醫院護士發現她神情有異才揭發事件。清潔工被告上法庭,他承認強吻但辯稱有俗稱「不舉」的性功能障礙,當時「無法勃起」不可能性侵,惟法官調查發現他提及的醫院無相關紀錄,判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
女病人傾吐遭性侵往事 男方色心起
綜合台媒報道,被告姓潘,曾於高雄大寮區某醫院擔任外判清潔工。2022年6月24日,潘男經常看到1名中度智障女病人在醫院候診,他便上前與她攀談。兩人幾乎每天都在醫院聊天,潘男也因而得知對方有心智缺陷。
同年8月12日早上6時40分,女病人候診時向潘男傾吐2015年曾遭三叔性侵的經歷,沒想到男方色心起,將她帶到醫院1樓女廁內,先是親吻她的嘴巴及胸部,再強行性侵。同月15日,醫院梁姓護士發現女病人神情大異,追問下她才坦承遭「清潔大哥性侵」,全案才曝光。梁護士獲悉後立即協助報警,警方亦隨即起訴潘男。
被告辯稱罹患性功能障礙 「無法勃起」
案件審理期間,女病人稱被告把她帶進廁所,並叫自己觸摸他的生殖器。關於被性侵方面,女病人均答「有」或「很痛」等。
被告坦承有親吻女病人,但他堅決否認性侵,辯稱於案發期間他罹患性功能障礙,無法勃起,還因此到醫院就診。
被告無治療紀錄 辯詞不被採信
一審法官認為,2名證人的供詞都是轉述受害人說法,難以補強指證內容,現場閉路電視又只拍到2人進入廁所,事後受害人身上也沒驗出被告染色體。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官僅認定被告對女病人強吻猥褻得逞,判乘機猥褻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8月。
警方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女病人所有作供都詳述案發當日遭性侵的經過,內容前後一致,也無刻意誇大。而且被告主張自己不舉無法性侵,曾拿不出診斷證明,而他所提及的醫院,也向法院回函稱無相關紀錄,決定不信納被告辯詞。
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被告試圖將全案起因塑造成是女病人主動向其講述與三叔發生性交過程所挑起,合理化其性侵犯行,認定被告犯後態度明顯不佳,撤銷一審判決,改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