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十一!19歲男床戰14歲小女友 2閨密觀戰拍片 他做1事下場更慘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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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十一」已經過份,卸責更加離譜。台北1名19歲男子在網上認識1名未滿14歲女童,2人發展成男女朋友,甚至在其2名閨密的旁觀下「床戰」。獸行曝光後,男被告入獄3年6個月,甚至協助小女友和女方父親做偽證,聲稱受到2名閨密脅迫才發生性行為,干犯偽證罪名,再被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男被告就做偽證一事上訴,卻遭法院駁回。
與未成年女友性交 閨密「觀戰」拍片
台媒於8月報道,涉案19歲柯姓男子2021年經網友介紹,認識1名當時未滿14歲的女童,2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1月1日元旦下午,柯男前往小女友住所,同場有女方2名閨密,柯男和女友在房內發生性關係,2名閨密在一旁「觀戰」。其中1名閨密偷拍影片,分享給其他同學觀看,獸行因而曝光,少年法庭訓誡拍片閨密,判處她接受假日生活輔導,士林地院則裁定柯男「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名成立,入獄3年6個月。
2閨密被控脅迫性交
受害人和父親事後指控,聲稱其實受害人和柯男在2名閨密的脅迫下,才不得不發生關係,控告2人強制性交等罪名。士林地院和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先後審理,認定柯男和受害人當時同意性交,沒有證據證明2名閨密脅迫他們發生關係。
男被告︰強迫我們發生關係
2名閨密被控期間,柯男2022年6月30日在庭上聲稱,「2閨密要我們發生性行為,我們不做,就拿東西丟,強迫我們發生關係」、「還說如果不做,就要讓女友在學校過不去」,閨密半迫半幫,為他脫下衣服,柯男形容「她們比我大隻,我無法反抗」。
被告先後被判囚3年6個月和4個月
法官沒有接納到柯男口供,加上沒有證據證明2閨蜜脅迫他們發生關係,認定柯男犯下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被告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卻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