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裙女停車場彎腰!淫狼試圖推入車內性侵 丟DNA殘留受害人臉上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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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停車場性侵案。嘉義1名男子在停車場見到1名短裙女子彎腰整理車內物品時,竟色心大發上前搭訕,繼而硬將她推入車內意圖性侵,不但舔舐其耳朵和做出其他猥褻行為,威嚇「你給我安靜下來」、「不然我讓你死喔」,受害人奮力反抗大聲求救,甚至咬傷淫狼手指,才力保清白。受害人報警求助,其臉頰檢出和淫狼相符的DNA,法官裁定強制性交未遂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
台媒於8月報道,案件在嘉義地方法院進行審理,現場是嘉義1間老人會館旁邊的停車場,案發今年3月某日下午,受害人當時身穿短裙,在車門邊彎腰整理後座物品,涉案洪姓陌生男子見狀上前攀談,直言「你在看我喔?我很帥喔」,受害人解釋自己只是處理其車。
淫狼推受害人上車 舔舐耳朵
洪男趁受害人不備之際,將她推入車內,並用身體壓住對方,下體多次頂住女子臀部,拉扯受害人裙子和舔舐耳朵,洪男同時恐嚇「你給我惦惦(台語中的「安靜」意思)」、「你給我爬上去」、「你給我安靜下來」、「不然我讓你死喔」等語,要求受害人配合進入車內。
受害人臉頰檢出淫狼DNA
女子持續大聲求救,並用雙腳頂住車門,防止被完全推入車內,甚至咬住洪男手指,才得以脫身,並向路人求救和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洪男。現場一帶閉路電視和受害人車輛「車cam」完整記錄洪男犯案過程,鑑識人員亦在受害人臉頰檢出和洪男相符的DNA。
被告入獄4年2個月
案件審理期間,洪男否認自己有性侵意圖,聲稱自己只是想「解釋誤會」,但法官根據片段,認定被告在公眾地方試圖性侵,在受害人強烈反抗下,仍然持續施暴,屬於性侵未遂,令到受害人心理嚴重受傷,加上被告有多項前科,判處有期徒刑4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