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媽家中燒香後出門購物 引大火燒死2子女 失火罪成獲判緩刑
燒香拜佛未求得神明保佑,竟反手將2 名子女送上黃泉路。西安1名58歲女子與2名子女同住在租住單位,平時在家中主人房陽台燒香供佛。某日,女子點燃3根無煙香後便匆忙外出購置廚具,放工回家的2名子女在睡房休息。無人看管的香火竟點燃陽台周圍的可燃物引發大火,將屋內財物燒毀、將2名無辜子女活活燒死家中。火勢更向上蔓延波及樓上單位,造成嚴重財產損失。事後,女子如實交代事件細節、主動認罪,並與受害住戶達成和解支付賠償金。法院以失火罪判囚女子3年,緩刑3年半。
母親家中燒香引發大火 2子女被活活燒死
據《紅星新聞》最新報道,西安1名58歲母親趙某在家中燒香引發火災導致2子女死亡。趙某與兩名子女同住在租住單位,主人房陽台設有供桌擺放佛像和香爐。事發於2023年5月5日傍晚,趙某在香爐點燃3根無煙香後外出購置廚具,她的2名子女下班回家在睡房休息,對陽台點燃的香火毫不知情。不料,無人看管的三根無煙香竟點燃了陽台周圍的可燃物,引發大火,不僅將自家物品焚燒殆盡,還殃及樓上單位及財物,在睡房休息的2名子女亦命喪火海。
母親因失火罪判囚3年 緩刑3年半
同年8月24日,趙某案發後如實供認事件經過,庭上自願認罪受罰,主動與受火災波及的樓上業主達成和解並支付相應賠償金。法院審理認為,趙某因過失引發火災,導致2人死亡及他人財產受損,行為構成失火罪,情節嚴重。惟法官念在趙某案發後如實交代事件始末、主動認罪、且積極賠償鄰居損失,具備悔罪表現,最終以失火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