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媽跟初戀再婚!世仇父母離婚逾20年突再婚 網紅律師列10點感悟

撰文: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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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呂秋遠 台灣律師
在生日的當天,看到這封讀者來信,令人開心。她希望這篇文章是給爸媽的結婚禮物,於是在略做修改後,讓大家分享他們的喜悅。

網民指父母離婚後20年間,父親一直嚴禁她與媽媽聯絡。(《親愛的備忘》劇照)

《我媽跟她的初戀再婚了》

爸媽的黑白照放在我皮夾裡大概10年了,我還記得我有時會看著照片感慨,他們二個要是不離婚,過年就可以吃好吃的年夜飯了。因為離婚時,我的監護權在爸爸這裡,關於年夜飯,我爸永遠都是隨便準備。然而,在他們離婚20幾年後,我卻把這張照片改成彩色印了出來,放在壓克力相框裡,送給他們當結婚禮物。

他們分開時,我還在讀國中,離婚後20年間,我爸提起我媽總是咬牙切齒,甚至是嚴禁我與媽媽聯絡。我了解我爸是無法原諒我媽「竟然」要離婚。

離婚後,他們都沒有再婚。

可是,直至我長大後,與媽媽的聯繫總還要避著我爸,甚至在我媽得了大腸癌,我想在開刀出院後暫先接至家裡方便照顧,都得小心翼翼地詢問我爸,因為我住的房子是在爸爸名下,而我爸略帶訝異但又帶著冷淡的答應了。

近年母親患大腸癌,病癒後才有機會一家團聚。(《親愛的備忘》劇照)

我在醫院陪媽媽住了10天後,非常感恩的得知只是初期,不需化療就出院了。出院那天,我爸有來,遠遠的始終不願靠近我媽。他只是「特地」拿錢來給我,而我媽跟他說謝謝時,他不回話轉頭就走,只有我知道,剛剛在電梯裡,我爸跟我說,畢竟是結髮妻子。

我媽復原後,便偶爾會來家裡煮飯給我和我先生吃,假日時則會等我哥放假也叫來一起吃飯。大概一年過後,她要我去詢問我爸要不要過來一起吃,我爸竟然來了(驚)!一開始大家坐在一起的尷尬,讓我真的吃到要胃痛。次數多了,大概我媽的料理征服了一切,他們之間的進展我也摸不著頭腦,便帶著疑惑的走向了世紀大和解。

一個73歲,一個69歲,他們重新結婚了。

這不是什麼浪漫愛情偶像劇,而是有點荒謬有點狗血的家庭劇,我爸當然是個令人生氣的典型父權,但我媽說我爸告訴她會補償她年輕時受的苦,我跟我先生就成了結婚書約的二個證人。我對溫馨的結局很滿意。青絲與白頭都是同一人,祝福他們身邊健康安享晚年。

網民指想不到父母會在離婚後20多年復合再結婚。(《親愛的備忘》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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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心得:

1.有些人在離婚以後痛恨另一半,是因為他「竟然」敢提出離婚,讓他沒面子,而不是因為愛與恨是相對的。

2.即使討厭前夫前妻,也不要隔絕孩子跟他(她)的會面交往。

3.孩子說不想見探視者,通常不是真的,他只是想迎合主要照顧者而已。

4.關於探視,別老是說尊重孩子意願,說孩子不願意,孩子是為了你不願意,而不是真的不願意。

5.不想看的就別勉強,但不讓孩子接觸離婚的前夫前妻,如果運氣不好,小孩可能要用一生療癒他的童年。

6.不要假設媽媽就一定要愛小孩,大部分人,都應該要先愛自己。

7.老先生通常很彆扭很酷,不要強迫他要說出「我愛你」,這不容易。

8.遇到會用行動表示愛的老男人,要珍惜。

9.離婚的爸媽談戀愛,通常都是偷偷來,不要太關心他們的進度,說不定他們突然就會結婚了。

10.會煮菜很重要,我還在繼續努力中。

(文章標題由《香港01》編輯所擬。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