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男對女店員一見鍾情!跟蹤兼狂傳訊息讚「妳好美」 判刑出爐
這種方式的追求,是黐線抑或癡情?台灣有男生光顧餐飲店時,對某位女店員一見鍾情,其後為見對方一面,不惜多次到店內消費,更向對方展開猛烈「追求」。當中包括送花送情書等,眼見對方未領情,更於網上開設多個身分帳號以表愛意,傳訊息稱「寶貝妳很愛我對吧?」,「我願意照顧妳一輩子我死」,其後更跟蹤至女店員的住處,令她受滋擾到不敢出門,終需報警求助。
法官判決時批評被告以不理性用方式追求異性,使女子長期處於不安中,更影響其日常生活,故以《跟蹤騷擾防制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以錢抵銷服刑),全案仍可上訴。
台媒報道,事發於2020年6月,高雄市沙姓男子光顧某家餐飲店時,對其中1名女店員心生愛慕,之後更多次到該店消費,只為見心儀女生一面。同年10月,他手持花束直接到店內給對方「驚喜」,不過女生當時大為驚訝,根本不敢收花,更未有接受沙男的愛意。可是沙男仍不死心,後來又轉為將手寫情書直接放於店舖櫃台,指名要送給心儀女生,惟女生依然不領情。
沙男後來發現連串行動無用,便於網上搜尋女生的社交平台或帳號,更開設多個分身帳號不停表達愛意,狂傳訊息稱「你好美,我很想妳」、「妳睡的好嗎?妳有沒有想我?」、「每天吃豆漿就近觀察妳」、「寶貝老婆睡了嗎,妳是我的寶貝」、「我知道妳很喜歡我,口是心非」、「寶貝妳很愛我對吧?」、「我願意照顧妳一輩子直到我死」等。
當時女店員已經深受困擾,某天更於餐飲店附近發現沙男蹤影,原來他就站在餐飲店對面的郵局緊盯着她,甚至趁她下班時騎車尾隨,在她住處附近不斷徘徊。可憐的女店員被嚇到連放假都不敢出門,最後唯有報警求助。
沙男被捕後向警方坦承喜歡女店員,亦多次騎車跟蹤對方。高雄地院法官判決時,批評沙男沒有用理性以及正當方式追求異性,對女子反覆實施侵擾,使她處於不安環境中,影響日常生活,行為實在不該。惟乃念被告有坦白從寬,態度尚可,故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