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退休視障人士向房署申請「租金援助」 1原因要先換細單位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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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人士要適應新居所並非易事。近日有年逾60歲的視障公屋戶在網上發帖,表示本與父母及同為視障人士的弟弟同住在4人公屋單位,而父母逝世後,身為戶主的她仍與弟弟居住原單位。而自她3年前退休後,經濟能力開始下降,應付租金有一定困難,近日她打算申請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以暫時寬減租金,不過因她現居單位面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不符合申請資格,除非搬到較細的單位才獲批。樓主表示搬屋會增加開支及需重新適應環境,因此不知如何抉擇。不少網民都建議她申請綜援及不要搬屋,「直接申請綜援最實際」、「視障就唔好搬了」。

近日有年逾60歲的視障公屋戶在網上發帖,指自3年前退休後,經濟能力開始下降,應付公屋租金有一定困難。(電影《一路瞳行》劇照)

該名年逾60歲的網民在facebook「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中發帖請教網民,稱現居於慈雲山某公屋的4人單位,本來與父母及弟弟同住,不過自父母百年歸老後,單位內就只剩下她與弟弟居住,而她是戶主。

樓主與弟弟均是視障人士,2人都正領取政府輕度傷殘津貼,惟自她3年前退休後,經濟能力開始下降,雖有津貼、強積金及一些儲蓄,但應付租金仍有一定困難。於是她便向房署申請租金援助,如能獲得援助便可4年內每月少交約2,000元租金,可惜房署回應指她「住緊4人單位,不合資格」,除非更換較細的單位。

為此她煩惱不已,不知是否應該搬屋適應新環境,加上搬屋使費頗高,除了要裝修,還要購置傢俱如床架等,因為現有傢俱「已經用了十年以上好殘,一搬就散」。樓主遂發帖詢問網民,是否應該現時就為暫時減租搬到細單位,還是堅持到負擔不起為止。

樓主想申請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以暫時寬減租金,可惜不合資格。(電影《一路瞳行》劇照)

帖文引起網民熱議,有人提議樓主申請綜援,「其實你咁嘅情況直接申請綜援仲好,留返啲錢傍身,第日有啲咩事睇醫生都可以冇咁大壓力」、「直接申請綜援最實際」,不過她就表示「未到山窮水盡,都唔想行此步」。

不少網民都體諒她視障情況,不建議她搬屋,「視障就無謂搬屋了,住慣住熟」、「視力不好,地方大好啲,無咁易撞到野」、「視障就唔好搬了,而且退休三年,年紀唔細,除非同邨同幢,唔係有排重新適應」、「你退休3年咁應該捱多排就有長者寬限惜施嗰啲,問下房署」。亦有人提議她日後如需搬到細單位可聯絡慈善義工團隊幫助,並表示有些網民會在網上平台放出免費二手傢俱資訊,料想應可「唔使買新嘅,可以慳返筆」。

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是寬減租金以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1/4或一半租金。(資料圖片)

根據房署的「租金援助計劃」(簡稱:租援),計劃目的是寬減租金以援助暫時有經濟困難的公屋租戶,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1/4或一半租金。而由2016年9月1日起,減租之年期由1年延長至2年。不過申請條件包括現居單位的面積不超過其家庭人數的最高編配標準,及戶主與家庭成員均沒有領取包括租金津貼在內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金。

另外,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非長者租援計劃」受助人,如果連續4年接受租援仍需協助,則須在有合適單位時遷至同區租金較低的單位。至於居於新大廈類別的長者和家有殘疾成員、或居於舊大廈類別的租援計劃受助人,可獲豁免在連續4年接受租援後搬遷至租金較低的單位。

(Facebook、房署「租金援助計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