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同志運動廿年、創香港同志遊行 陳文慧:香港需要人權政府

撰文:林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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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慧從前以為多辦同志活動,播電影演話劇就能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目光。直至2006年她接受港台節目《鏗鏘集》訪問,該集《同志‧戀人》播出後,廣管局收到逾廿宗投訴,局方最後裁定港台播映同性戀內容不持平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一班同志不服,與廣管局打官司終勝訴,她才發覺改變社會還是要靠政策倡議。自此,她更加落力談修例立法,2010年終成功令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保障同性同居伴侶。
花五年時間才修了家暴法,陳文慧說同運人士倡議近廿年的「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至今仍未成功立法,或許還要靠一個重視人權的政府,承認性小眾權益是關乎人權的議題。
攝影:陳嘉元

投身同志運動25年,陳文慧一年多前離任香港女同盟會會長,不再屬任何性小眾組織。她其實沒退下來,不久前與另外兩個同運人士開展「香港同志運動歷史研究計劃」,全因覺得同志運動來到今天,或許需要回顧歷史再看以後走向。

中學讀男女校,身邊的女同學都顧着溝仔,惟獨她不感興趣,亦發現自己愛上一個女孩。「我與同學都有傾有講,但他們的世界只有男女戀愛,我想拍拖識人,應何處找?」有日她打開報紙,發現有個叫「十分一會」的同志組織,竟然光明正大登報宣傳。

陳文慧記得有次在街上被人指着罵「死基婆」,她立即回罵對方連「lesbian」都不懂。她想起同志過去有近廿年躲在地下世界,不敢公開性向,只能在秘密聚會中現身,也難怪大眾對同性戀仍很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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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7:同志組織的百家爭鳴

當時的「十分一會」廣招會員,最高峰曾有250人,陳文慧是其中一員。一班人閒來相約行山、燒烤和打球,終找到同路人。陳文慧原本只想結友解悶,後來當上該會的女子組組長。「那些老鬼(上一代同運搞手)教我們搞同志活動,訓練我們面對傳媒和公眾,例如有人話同性戀係病,你代表『十分一會』嘅人應該點答,他們大概想找人接棒。」
 
後來這班組長和會員漸離隊另籌新組,同運界在九七主權移交前後百花齊放。「有組織講佛教同志,有的辦體育活動,也有專辦電話熱線解答同志疑難,大家服務不同需要的同志。」

在那個消息還未能於互聯網迅速互通的年代,這些小眾同志組織的活動卻經常一呼百應,不時有過百人報名參加。陳文慧說這些多元的「活動」,是同志運動的基礎。「聯誼或康樂活動先是凝聚一班同志,跟他們說:『這裏有人同行,你們不孤單』,否則大家只躲在衣櫃裏,找不到同路人。」

陳文慧說男女同志的戀愛型態、娛樂空間等方面各異,「譬如我們做家暴研究時發現,女同志較多同居,但男同志與每個伴侶的戀愛時間較短,很少談到同居」;她說男女同志互相不了解,在十分一會時,他們辦過問答活動讓彼此認識。

女同志比男同志更隱蔽

陳文慧亦與幾個女同志在1996年成立了「女同苑」,「我們幾個想試下,專辦活動給女仔玩,很多女同志和女雙性戀者入會。」在2003年她想籌備一個台前幕後皆為女生的話劇,以及「女人愛上女人」的口述歷史,又創辦了「香港女同盟會」。

她說早在「十分一會」討論同性戀已傾向男同志,「他們90年代剛面對男性性行為非刑事化的爭議,社會亦只顧爭辯男同志有否愛滋,男仔被歧視更多,就更多人走出來反抗,爭取他們的生活空間,故連Gay Bar最高峰都可能有百間;相反女同志酒吧最多也僅五六間,女仔相對被隱蔽和不受重視。」

當時同運界也留意到男女同志的需要不同,甚至有人想過分家抗爭。「如今想起覺得可笑,大家會爭論『男女同志』或『女男同志』的稱呼更受尊重,怎樣稱呼才政治正確。但中間有幾年我們又強調大家都一樣要團結抗爭。」近幾年多了跨性別人士甚至雙性人加入運動,陳文慧承認性小眾包括男女同志確實各有不同,「譬如同志不會明白在沒有性別承認法下,跨性者人士遭遇的困難;但現在各派的性小眾都和和氣氣地合作,又會發展不同戰線。」

記者問同志運動這廿年最大的進步,陳文慧想了想,打開這份大約十年前的雜誌,覺得或許是多了傳媒正確報道同志新聞,不再以從前的獵奇式或病態化手法。

05年首次反同聯署登報 圈內人心惶惶

陳文慧說同志運動講「戰線」或「策略」大概是近十年的事。「自1970年多個公職人士被懷疑是同性戀者,社會恐同(恐懼和歧視同志)的氣氛一直存在,這令同志多年來不敢現身,我們的活動亦只能地下化。」她說,縱然同性性行為於1990年初非刑事化,但外界依然覺得同性戀是病,亦等於有愛滋病,「甚至有人以為搞基必遭患愛滋的報應。」

直到2005年,政府開展調查市民對不同性傾向的接納程度的研究,反同組織如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等立即組成「維護家庭聯盟」,惟恐「性傾向歧視條例」及同性婚姻立法,遂收集近萬個市民簽名,於《明報》港聞版刊登聯署反對。「這是同運史上首次有組織公開聯署反對同性戀。當時同志圈內好緊張。」

陳文慧記得,當時一班同志打開報紙逐個名看,看有沒有自己的親戚朋友在。「見到有熟悉的名字便害怕,又不想社會恐同氣氛繼續。」一班同運搞手召開緊急會議,決定順勢呼應「國際不再恐同日(IDAHO)」,同年在香港首次舉辦。出發前他們買了100個面具讓參加者戴上,當日最後有300多人加入。一班蒙面人從同志酒吧最多的銅鑼灣,以東角道為起點,走到終點維園,有些人拋開面具相擁痛哭。

陳文慧(左三)說:「要求所有同志出櫃是不切實際,亦明白每人處境不同」;2009年同志遊行,她與搞手請了電影導演許鞍華(左二)擔任彩虹大使,說性小眾運動亦需要獲名人撐場,才能引起注意。(受訪者提供)

08年首屆同志遊行 「要讓人知道我們確實存在」

「我們開始覺得現身的重要,但IDAHO始終是為反對恐同的,辦了幾年,我們想更正面面向大眾,於是2008年便有了第一屆同志遊行。」陳文慧說,遊行是代表向公眾現身,性小眾與否也能加入隊伍,「這些另一個民意基礎累積,也讓香港人知道,有一班同志確實存在。」

她自2008年起連續4年與隊友籌辦同志遊行,擔任發言人和總指揮,亦主動找來其他社會和婦女組織如民陣、新婦女協進會支持合作。她說,同志運動要爭取主流組織加入,才能受重視。2012年歌手何韻詩在同志遊行當日公開性取向,同一年亦有多名公眾人物如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和歌手黃耀明等公眾人物相繼出櫃,同志議題再次成為熱話。

「大家以為連名人都出櫃後,公眾便了解同性戀,不再歧視,社會好和諧。但可能是假象。還有許多同志躲在衣櫃裏,不欲同事或親友知道自己性向,別人問起他們會撒謊或支吾以對,這代表歧視同性戀的目光仍未消除。」陳文慧說。

陳文慧已是資深的同運組織者,她說目前要研究和找回歷史沒有記載80至90年代的同運史,亦希望下一代同運搞手能更有魄力去探索未來爭取平權的方向,「即使未來香港同性婚姻獲法律認同,也不是同志運動的終點,性小眾還有很多權益要繼續爭取。」

改變社會文化 始終靠修例立法 

從前她以為辦活動,同志找到同路人就能過得快樂,「一直認定觸及政治和政策就是要妥協,覺得女同志的生活空間已這麼狹小,不如多辦活動讓女同志先過得開心再說。」陳文慧自言是快樂同志,向家人、公司同事和朋友出櫃皆獲接納。但2006年接受《鏗鏘集》訪問後的一連串風波,令她天天見報,突然成為新聞的爭議人物。「我開始明白無論我搞幾多同志活動,社會文化要改變,或要由修例立法的政策層面開始。」

陳文慧於是在女同盟會策動要求政府擴大《家暴法》擴展至同性伴侶,原本預計兩三年成功,最後在2010年才成功爭取法例保障同居的同性伴侶。「一條這樣的修例都花了我們五年,更何況說要立一條新例(性傾向歧視條例)?社會運動需要人有耐性地抗爭。」

Pink Dot變「日頭gay bar」?

這幾年,她參加另一大型活動Pink Dot嘉年華。「網上有人罵這不過是白天的gay bar,一班同志圍威喂,是啊,我們就是出來慶祝多元性向,但我留意到那天還有許多直人和家庭帶孩子來參與。」她覺得立法修例是公眾教育,但同志活動依然要有,而且需要更多元化。

她數算上個年代不時有論壇、文化沙龍等有關同志的活動,即使在2008年首屆同志遊行翌日,她也與搞手辦了連場研討會,討論同性婚姻、兩岸三地同運發展。「同志運動需要讓不同意見和立場的人來分享想法,才想到未來同運路向要怎走。社會共識也是這樣傾出來的。」她見到不少反同人士近年變為於網上指罵同志,然後一班同志之友又留言反駁,討論爭辯卻就此停在網絡世界。「不要當鍵盤戰士,支持同志的人可以自發辦活動;若以後有了更多活動討論政策、討論同性戀,歡迎你們來參與或踩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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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其實陳文慧沒有正式向父母出櫃,是21、22歲那年,她與前度女友分手後,開展一段新關係,那前度不忿遂撥打她家中電話:「伯母你知唔知你個女搞基呀!」,讓她母親知道了,立即既生氣又難過地質問女兒,後來媽媽漸認同女兒的同志身份,甚至會與她參加同志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