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烏頭鹼中毒個案屬自行用藥 學者:市民難分煲湯藥材是否有毒

撰文:余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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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頭鹼為最具毒性的中藥生物鹼之一,未經處理之川烏、草烏及附子是受規管的中藥材,需獲註冊中醫處方方可使用。香港大學急症醫學系今日(9日)發布「急性烏頭鹼中毒之臨床診斷準則及評估中西藥交互作用對烏頭鹼中毒之影響」研究結果,揭示個案中27.4%並沒有諮詢中醫師的意見下自行服藥。

醫管局香港中毒控制中心顧問醫生陳志強指,中國人傳統會煲湯放杞子等非毒類中藥,惟總有人不會分辦是否含烏頭鹼,巿民不宜自行處理。

是次研究研發一個臨床診斷評分系統,並以6個部分作為診斷標準,以便簡化診斷是否烏頭鹼中毒的程序;研究亦指,沒有單一中藥或西藥與烏頭鹼中毒的嚴重程度有顯著關聯。

三分一化驗確認中藥中毒個案涉及烏頭生物鹼

是次研究回顧過往13年,即由200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呈報至香港中毒控制中心共4,907宗懷疑傳統中藥或中成藥中毒的個案,研究團體再從中篩選542宗有實驗室化驗結果確認的個案,當中179宗個案涉及烏頭生物鹼,其餘涉及其他中草藥。

香港大學醫學院急症醫學系臨床實務副教授林沛堅表示,研究期內,烏頭鹼中毒的發生率為每10萬名急症室求醫者0.72名,同時整體呈下降趨勢。當中中毒個案年齡中位數為60歲,過去病史為健康,主要用於治療骨痛或關節痛及呼吸系統問題。

他也提到期內急症室有8宗個案需要進行心肺復蘇、1宗個案需要人工心肺治療,52宗個案需要入住深切治療部,其中有2人死亡。他補充,該兩人非直接因為烏頭鹼中毒而死亡,他們同時患慢性疾病。

27.4%個案自行用藥 中毒中心:中藥販賣方式有進步空間

研究發現,中毒個案中有27.4%在沒有諮詢中醫師意見的情況下,自行製備及服用烏頭類中藥,大多數的個案在服用中藥湯劑前均經過煎煮,57%個案在服用中藥後1小時內出現病徵,包括低血壓、心房/心室早搏、心悸等。

陳志強表示,中國人傳統在煲湯放杞子等非毒類中藥,惟總有人不會分辦該中藥是否含烏頭鹼,巿民不宜自行處理。他也提到,有個案曾經是因為有少量醫學知識,會將附子放於湯內,「攞自己做實驗」,當發現自己沒有因而中毒就會加重劑量,最終成嚴重中毒個案,且心律不正需進行手術。

醫院管理局香港中毒控制中心醫療總監謝萬里認為,現時中藥販賣方式有進步空間,不應市民抄下藥方後就開單,笑言「20年前嘅藥方再拎畀佢開(藥)得唔得?」

醫管局香港中毒控制中心顧問醫生陳志強(右二)指,巿民不宜自行處理中藥;醫院管理局香港中毒控制中心醫療總監謝萬里(左二)認為,現時中藥販賣方式有進步空間。(余月明攝)

研發臨床診斷評分系統簡化診斷

林沛堅提到,由於現時前線西醫較少中醫知識,加上當病人表示自己中毒時無藥方在身,而在醫院進行化驗後亦未能立即知道結果,需要耗不少時間。

因此,研究團隊研發了一個臨床診斷評分系統,以便簡化診斷是否烏頭鹼中毒的程序。當中以六個部分構成,包括血壓低於90 mmHg、服用中藥為中藥材 (飲片或自行調製的藥酒)、臉部或唇舌麻痺、室性心律過速、肢體麻痺和心房/心室早搏。總分為10分,得分愈高,烏頭鹼中毒可能性越高。

研究評估同時使用其他中藥和西藥對烏頭鹼中毒嚴重程度的潛在影響。分析結果顯示,沒有單一中藥或西藥與烏頭鹼中毒的嚴重程度有顯著關聯。

林沛堅表示,由於是次是用過去的個案做研究,只能納入經已中毒的患者,因此受限於潛在的選擇性偏差;若要廣泛應用於臨床,則要更多外部驗證,最好開發一種即時檢測試劑盒,以便將來更準確的早期診斷。他也表示,安全使用中藥的公共教育需要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