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覺青年遊泰墮樓亡 保險指未披露精神病歷拒賠 母追討裁敗訴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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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青年買下宏利人壽保險,5個月後參加泰國芭堤雅5天團,卻從酒店露台離奇墮樓身亡,其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賠,惟保險公司指青年買保險時,隱暪疑心重、幻覺及喜歡在家中裸露等精神問題,不予賠償。青年母向保險公司興訴,要求取回50萬保險賠償及訟費,區域法院今(28日)頒判詞,指保險合約以絕對真誠為原則,青年沒有如實披露資料,保險公司有權廢止合約和拒絕賠償,裁定青年的母親敗訴。

原告曾春段代表兒子謝文豪向保險公司追討。(資料圖片)

原告為死者謝文豪的母親曾春段,被告則是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謝於2011年向宏利買下50萬元人壽保險,年供4985元,保險公司同年批出保單,謝2012年1月參加星辰旅遊辦的泰國芭堤雅5天團,旅行期間在酒店墮樓身亡。雖然房間內無搜掠痕跡,房門亦上鎖,但查問謝的父母後,沒有理由顯示謝自殺,因而作出他意外墮樓的結論。

青年買保險未透露精神情況

精神科醫生供稱,謝2011年求診時情緒低落及疑心重,覺得不安全,經常有人「望住」及跟蹤他,更曾在家赤裸全身,醫生認為謝當時可能受情緒病或思覺失調影響,但醫學上未可診斷為精神病,需再觀察才能定斷。謝其後投保,被問到有否因抑鬱、焦慮、精神病等接受治療,他的答案卻填上「否」。

青年買保險未透露精神情況

精神科醫生供稱,謝2011年求診時情緒低落及疑心重,覺得不安全,經常有人「望住」及跟蹤他,更曾在家赤裸全身,醫生認為謝當時可能受情緒病或思覺失調影響,但醫學上未可診斷為精神病,需再觀察才能定斷。謝其後投保,被問到有否因抑鬱、焦慮、精神病等接受治療,他的答案卻填上「否」。

官勸青年母親珍重

雖然謝母聲稱兒子已授權保險公司獲取他的醫療紀錄,公司有責任主動查核兒子的申報是否屬實才批出保單,但法官指實際上保險公司沒有此責任。假如謝一早向保險公司披露病情,公司在檢查和評估他的精神心理狀況前,應該不會以現有條件批出保單,因此判謝母敗訴。

法官最後向謝母表達慰問之情,稱謝英年早逝,委實可惜,雖深感謝母愛子之切,但逝者已矣,應該珍重自己。

案件編號: DCCJ 511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