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涉造土製炸彈欲扔警署 試爆失爆後被捕 一人否認指控受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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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涉於2019年底,策劃製造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並打算測試成功後,把裝置放在路障,或扔入警署。他們其後到屯門的小冷水路,涉在附近山坡進行測試,惟測試失敗。他們離開時,被警員截停和拘捕。其中一名涉案的32歲男子,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他否認控罪,案件今(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關嘉耀,32歲。他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串謀徐天樂、何健忠和其他人士,藉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被告關嘉耀否認串謀製土製爆炸裝置,在高等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在事件中屬統籌角色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涉案人士串謀藉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導致爆炸。被告在案中屬統籌角色,包括購買工具和尋找測試裝置的場地。此外,他亦聯絡涉案的徐天樂和何健忠。被告於2019年的遊行活動中認識兩人,徐是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可接觸儲存在學校的化學品;何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有電子、電池的知識。

曾在群組提及用以炸警署

此外,被告和二人之間有一個Telegram群組。他們在群組談及,需要一個電子磅,可以量度100克的重量,又指「250g可以爆木屋,1kg可爆水炮車」。他們亦曾稱要找倒數計時器,而「試完得咗,通知大群」。他們亦講及試驗成功後,要放在路障,或當作手榴彈炸「狗屋」。控方指,「狗屋」意指警署。

曾在屯門試爆炸彈

三人於同年2019月12月13日,講及翌日帶同土製遙距引爆裝置作測試,並講及若裝置沒有引爆,被告會負責上前檢查。最終於同月14日,在屯門蝴蝶輕鐵站旁集合,然後乘搭巴士前往小冷水路,前往山坡的懸崖旁。觀察的警員看到被告戴住黑色面罩,右手手持一個類似盾的可摺疊板,然後彎腰,其後白煙冒出。

試爆後遭警員拘捕

他們離開時被警員截停拘捕。警員在被告身上檢獲多項物品,包括內藏白色粉未的膠盒。此外,警員亦在何健忠身上,檢獲一個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白色粉未經化驗後,發現其成份主要是硝酸汞和元素汞。

控方指3人均非專業恐怖分子

控方指,該些粉末是失敗的爆炸品。被告們打算混合該些化學物,並引爆它們,日後用於針對警員。惟試驗失敗,沒有被告們預期的爆炸效果。三人均非專業的恐怖分子,否則不會使用土製的遙距引爆裝置。惟控方強調,本案串謀控罪是針對非法協議,即使未有發生爆炸,只要有協議籍著爆炸品導致爆炸,便可構成控罪。

案件編號:HCCC2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