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公務員可獲2.4萬元旅行津貼 工會:激勵年資長同事繼續搏命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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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傳媒報道指消委會以3,000多元高價採購Dyson風扇,卻取消參考政府做法、獎勵表現良好員工出外旅遊的獎勵計劃,被指嚴重打擊士氣。事實上,政府所設的「長期優良服務公費旅行獎勵計劃(簡稱﹕計劃)」,主要為表揚長期服務而表現優良的現職公務員,獲獎人員可獲2.4萬元的旅行津貼,本年度獎額合共約2500個,政府表明,現時無有計劃取消或調整有關計劃。
有公務員工會表示,此計劃對年資長的公務員有激勵作用,直言:「年資長的同事職位已經升無可升,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計劃可以激勵佢地同你繼續搏命!」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香港01》查詢,表示獎勵計劃旨在表揚所有本地非首長級、連續服務滿20年或以上,而工作表現持續優良的現職公務員,每年獎項配額是每27位符合服務年資規定的人員,便給予一個獎額計算,2017/18年度的獎額合共約2500個,而津貼金額為24,440元,已婚獲獎人員如與配偶同行,其配偶亦可獲得同樣津貼,以實報實銷及一次性的旅行津貼形式發放。

就獎額分配,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所有政策局及部門均按1:27的比例分配,並各自委任遴選委員會,從符合服務資格的公務員中選出獲獎人員。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表示,支持保留「長期優質服務旅行獎勵計劃」,因有激勵作用,減少老大難的問題,直言:「年資長的同事職位已經升無可升,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計劃可以激勵佢地同你繼續搏命!」

大部份員工退休前才獲資助

梁籌庭指出,獎勵計每年競爭激烈、要求高,並非年資長、服務足夠25年便能獲獎勵,現時大部分獲獎勵同事均在退休前才能獲得,加上工作表現評核連續5年獲A等,才能有機會獲獎勵以鼓勵他們繼續做好工作,「如果第3年拎B,就已經斷纜,拎唔到!」

獎勵計劃利用公帑獎勵表現良好的公務員,梁籌庭認為是用得其所,現行制度、獎賞的金額也合理,笑指:「再高啲,市民就會追殺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