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教材再被指偏頗 形容示威「膚淺」 教育局網誌反駁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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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編製的《基本法》教材早前再被傳媒揭發內容偏頗,在「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單元簡報中,引用《文匯報》評論作教材,指香港是「示威之都」,又指街頭抗爭只反映一部份人的意識「粗糙和膚淺」。教育局在網誌撰文反駁,指教材是選取觀點各異的報道,去令學生多角度思考示威遊行的自由,批評有人士「斷章取義」,曲解局方立場,令人遺憾。

教育局編製的《基本法》教材資料,被揭引用《文匯報》的評論。(教育局教材截圖)

教育局上月已公佈《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於初中以51小時教授《基本法》,並上載15小時的獨立單元教材。早前其影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及香港特區的關係,被質疑類比「不倫不類」。

近日有傳媒揭發教材內容再有偏頗,當中「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的單元四簡報中,思考遊行示威的題目上,引用三份資料,形容香港是「示威之都」,更指社會日趨「政治化」並不正常;又形容香港是「示威之都」,反映部份人「粗糙和膚淺」。惟及後再被揭發是引用《文匯報》評論。

教育局:選取觀點各異報章資料有助學生多角度思考

教育局網誌「局中人語」今日撰文「反擊」,重申教材參考早前編製的「明法達義」的《基本法》初中學習教材套,當中有多名前線教師參與,亦曾諮詢律政司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確保內容準確。教育局稱,選取這些觀點各異的報章資料,是有助學生多角度思考,但被個別人士斷章取義,曲解局方立場,評論失實及誤導,令人遺憾。撰文的總課程發展主任陳碧華表示,《基本法》教育是必須,相信教師的專業能力足以持平地指導學生評論,讓他們得益,局方亦會繼續檢視教材。

《基本法》教材討論示威部份時,引用3份資料,當中指本港為示威之都。(教育局教材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