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塌樓】屋宇署報告揭劏房地台被加高 加重露台負荷至倒塌
撰文: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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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1日凌晨「黃雨」期間,紅磡機利士南路50號唐樓一樓的露台突然倒塌,露出屋內雜物,幸事件中無人受傷。事件揭發恒地擁有該幢大廈的逾八成業權,涉事單位已被恒地收購。事隔三個多月,屋宇署今日發表調查報告,指「涉事樓宇明顯普遍缺乏維修保養」,露台一條已銹蝕的懸臂樑日久失修,再加上露台荷載加重,觸發意外。署方已向業主(恒地)發出法定勘測令及強制驗樓通知。記者正向恒地了解勘測及驗樓進度。
意外中無人受傷,但多名居民受影響,須遷往別處暫住。意外後,屋宇署調派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工程,拆除倒塌露台的剩餘部分,並為涉事唐樓的2至4樓露台設臨時支柱。
屋宇署今公布事件調查報告,指露台原本的結構設計大致妥當,但「涉事樓宇明顯普遍缺乏維修 保養」,在缺乏妥善維修保養的情況下,當中一條懸臂樑的裂縫因而形成和擴展,令該樑的結構表現系數降低。而懸臂樑混凝土強度下降、鋼筋銹蝕加上日久失修,抗剪強度因而降低。再加上露台的地台被加高、護牆批盪及加設鋁窗使荷載加重,最終令該懸臂樑被剪力破壞而觸發部分露台倒塌。
屋宇署:已發出法定勘測令、強制驗樓通知
屋宇署又指,已向該建築物的業主發出法定勘測令及強制驗樓通知,要求勘測及檢驗樓宇狀況。業主在完成勘測及檢驗後,須提交補救方案及進行維修工程。署方表示,業主已委任一名認可人士跟進有關命令和通知,現正進行詳細勘測工程,該署會繼續密切跟進有關命令及通知的遵辦情況。任何人士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法定命令或通知,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一年;以及每天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