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渠家族公司索償5億案 兒子指母投資規模令人毛骨悚然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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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教育家陳樹渠妻子陳麗玲,於2007年逝世前兩天,定立9份累計股票期權(Accumulator)合約,蝕逾5億元,其名下三名公司早前於高院興訟向花旗銀行索償,原告今讀出、播放陳麗玲生前與長子陳耀璋,及銀行女客戶服務經理的對話,其中陳耀璋批評,女經理替母親「落50幾球(即5000萬美元)的盤」,規模大得令人毛骨悚然,並斥責女經理無向客戶提醒風險,「豈有此理」。

陳麗玲兒子陳耀璋得悉亡母的巨額投資後曾與銀行職員對質。(資料圖片/陳雯慧攝)

原告以三間公司Shine Grace Investment Ltd.(下稱Shine Grace)、Shinn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下稱Shinning International)、Bonds & Sons International Ltd.(下稱Bonds & Sons),分別入稟控告花旗銀行及顧客服務經理麥倩筠。

經理電話對話提「雙劍合壁」

原告律師今先在庭上播放多段電話錄音,其中包括陳麗玲與花旗客戶服務經理麥倩筠的對話,麥游說陳時提過「我哋嘅Strategy(策略)」、「我哋雙劍合壁」等語句,可見並非如花旗銀行所指,由陳麗玲自己做決定,麥只是聽陳的指示。

銀行職員指陳麗玲喜大手買入

原告之後播放陳麗玲兒子陳耀璋,在母親逝世後約一個月,與麥倩筠的電話錄音對話,可聽到陳耀璋質疑花旗計算方法,他先責他母親在2007年10月16日這兩天的「initial margin(即初始保證金)」要5000萬美元,並透露母親戶口只有「70球」,即7000萬美元,若巿況一有波動,便會好大影響,更反問麥,他母親以前有否做「咁大既盤」。麥反駁,其母親近期喜歡大手買入,更快速「沽貨」。

兒子回應指母親不是李嘉誠

此時陳耀璋反諷,他和母親又不是「李嘉誠、李兆基」,違反他們保守策略,而且母親戶口亦沒有足夠資產支持這些投資,但麥堅稱是陳麗玲的指示。

陳耀璋指,母親已過身,「死無對證」,批評涉案投資大得「令人毛骨悚然呀個Size(規模)」,而他自買一幢大廈只需7500萬美元,不能為銀行幾張合約而拉低集團的財政狀況,要求交出麥與陳麗玲錄音對話,並在對話結束責罵:「豈有此理,咁做好害人。」

三公司損失逾5億

原告律師續指,2008年1月22日花旗銀行將涉案累計股票期權合約中止,令原告Shine Grace公司戶口損失4.72億元,此外花旗銀行又強迫Shine Grace 出售戶口內合共價值5100萬元的股票,並不法地將兩間公司Bonds & Sons及Shinning International戶口內6400萬元,用作抵償債務。案件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CL 28/2008、28-2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