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獨立屋業主「繼承」官地泳池8年 地政未批變相縱容佔用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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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研究社去年發表一項研究,發現全港約810公頃的短租地,近3分1成為「富豪後花園」,用作興建私人泳池、網球場等。
雖然政府明言,這些短期租約土地無繼承權亦不能轉售,但《香港01》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佔用官地作私人康樂用途的土地,竟然在大宅轉手後變相有「繼承權」!
記者翻查部分短租土地,發現有業主購入獨立屋後,直接「繼承」上手業主建於官地的私人泳池,但該土地一直未獲批新的短期租約。其中屯門冠峰臺一間獨立屋,新業主2010年買入單位後,一直未獲地政總署批出新的短期租約,但業主卻持續使用私家泳池而毋須繳租。
地政總署回覆稱,正在處理涉事土地申請。有團體批評,當局在有關個案處理的時間,竟要長達近8年,變相縱容業主佔用官地,做法殊不理想。

航拍圖可見,屯門冠峰臺的其中一幢獨立屋設有一個私人泳池,《香港01》發現該泳池仍未成功申請短期租約。(鍾偉德攝)

位於屯門的傳統別墅冠峰臺,不少電視劇如《愛回家》、《法政先鋒二》等,都會在此取景。在銀幕中的大泳池、私人花園等富豪才享有寫意生活,在寸金尺土的香港,可謂極為罕見。

不過,這些戶外花園業權並非由業主持有,因大部分土地均是官地。單以冠峰臺計,至少有5個私人泳池是短期租約方式租用,即業主佔用官地興建泳池,並由地政總署批准,以市值租金租予申請人。

短租地不可轉讓

然而,租約條款也列明承租人不可將有關短期租約轉讓予他人,換言之,若物業易手後,新業主需再向地政處申請短租土地,方能正式使用該地段。

航拍圖可見,屯門傳統別墅冠峰臺有不少私人泳池,《香港01》發現,並非所有泳池均有申請短期租約。(鍾偉德攝)
《香港01》於上月底購買的地段索引圖,涉事的私人泳池(紅框)未有短租編號。

私人泳池最少存在16年

不過,《香港01》發現冠峰臺其中一幢獨立屋,旁邊有一個約750平方呎的戶外泳池,根據Google Earth的衛星圖像顯示,該泳池早於2002年已存在,即最少建成約16年。

記者翻查地段索引圖(Lot Index Plan),發現涉事單位未有短租編號。換言之,該地段疑為佔用官地。

記者遂向地政總署查詢上述情況,當局指屯門地政處曾向該地段的業權人發出短期租約,批准作私人花園用途,由於該地段業權過去出現變更,有關短期租約已被撤銷,現正處理現任業主的短租申請;而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須繳付地政處在處理申請期間,有關政府土地的市值租金。

不過,記者曾經詢問地政處何時發現有關佔用情況、現任業主何時提出申請及有關申請需要多久才完成處理,地政總署一概並無回應。

2010年易手 至今仍未完成處理短租申請

然而,按查冊資料所示,金滔國際有限公司早於2010年以3,380萬元買入該幢獨立屋,即「新業主」買入物業8年,卻在未批出短期租約、政府亦未有收回官地的情況下,變相佔用官地繼續獨享私人泳池;而涉事地段現時被牆壁包圍,明顯屬於業主的私人範圍。

《香港01》於上月致電至金滔國際的秘書公司,向有關業主查詢,並於近日再以電郵形式書面查詢,包括該公司是否有關地段的業主,以及有否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但一直未獲得該公司回覆。

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金滔國際有限公司兩名董事分別為何百樂和何百定,他們二人共同持有其餘4間公司,包括高盛(亞洲)有限公司、顯盛發展有限公司、新天地有限公司以及德昌國際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01》發現,西貢早禾坑的一幢別墅,買入8年地政總署始批出短期租約。(鍾偉德攝)

西貢早禾坑地皮8年前買入 地政總署:今年1月批出申請

冠峰臺的例子,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記者發現,毗鄰西貢早禾坑康樂中心的一幢獨立屋,背山面海坐享開揚景色,從航拍圖可見,獨立屋的背面原來「別有洞天」,橢圓形的泳池隱藏於林木之中。根據查冊,業主Halliday Cameron Neil於2010年買入該地段,有關泳池在地段索引圖中,卻未有標示短租編號,記者於是2月向業主查詢,業主透過律師回覆,指已獲地政總署批出租約。

航拍圖片可見,在獨立屋的後方有一個橢圓形的泳池,隱藏於林木之中。(鍾偉德攝)

地政總署於2月22日回覆記者,指西貢地政處於今年1月向該地段業主批出短租的基本條款建議書,以市值租金租出面積約173平方米毗連該地段的政府土地,該地段的租金為每半年約港幣3萬元,租約每半年續租。

地政署:會追回7年租金

不過,由轉手至批出短租約,耗時長達7年多。地政總署表示,會按實際情況,按涉及土地被佔用的日期,收回由2010年11月起的租金。

根據地段索引圖,西貢一幢獨立屋後私人泳池列有短租編號(紅圈),即地政總署可向業主收取市值租金。

團體:地署縱容無縫交接 未獲批先使用如霸地

跟進短租政策的本土研究社成員楊夏至批評,政府容許現有業主可在處理短租申請期間,繼續佔用土地,做法是向富豪傾斜,「即使業主最後租唔到,都可以用時間換取空間。」

至於西貢短租地的成功申請租約的個案,楊夏至認為,反映地政總署變相允許業主以「無縫交接」形式,令新業主可獲得佔用官的康樂設施「繼承權」,「好似默許下手業主又好容易租到,呢個情況唔公平、唔合理,變相提高物業售價。」

地政總署:視乎個案複雜程度決定短租處理時間

他續指,現有業主不會將既有的泳池先拆卸再申請,意味著「先霸後租」的情況未獲改善。他又建議,政府可將部分無法租予其他使用者、又毗連私人住宅的官地,以市價賣予申請人,堵塞現行政策的漏洞。

地政總署回應指,個別短期租約申請的處理時間,視乎個案的複雜程度及分區地政處的工作優次而定,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