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劇《案件編號 D7689》申掛橫額宣傳被拒 惹政治審查疑雲

撰文:周潔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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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獨立劇團「醉岸居製作」計劃為新劇《案件編號 D7689》宣傳,上月向民政署申請於街頭掛橫額,署方最後以「額滿」為由拒絕申請。劇團負責人質疑因劇名敏感,觸發政治審查疑雲。地政總署回覆指,確認收到有關申請,但基於額滿且無收到有關團體證明,故拒批申請,對於被指對有關話劇有立場「感到莫名其妙」。

「醉岸居製作」疑因新劇名為「案件編號D7689」而遭政治審查。

獨立劇團「醉岸居製作」最新話劇《案件編號 D7689》,原定於今日(4月22日)起一連三日上演。故事講述10年後香港成為「香港市」,一位網民揭露市長惡行,繼而令市長面對審判的過程。

劇團導演 Oscar指,製作單位早前已計劃在街頭掛橫額作宣傳,至3月10日向地政署入紙申請,同時附上社團註冊登記書副本及海報設計,望能於本月4 至 24 日間,在全港18區展示劇作橫額。其後,劇團多次向部門查詢進度,但一直未得到回覆,「地政職員叫我們找高級主任,高級主任叫我們找外判商,到最後外判商卻說要先得地政批准,我們只覺無所適從。」截至3月底,Oscar收到港島其中3個分區的部門回覆,他引述對方指橫額位置已額滿,並質疑「醉岸居製作」不符非牟利註冊團體身份,故拒批有關申請。

疑遭政治審查

不過根據地政總署「路旁展示非商業宣傳品管理計劃實施指引」,非牟利組織須於展示期前至少一個月入紙申請,「醉岸居」於3月10日入紙申請,如以4月4日起設街頭橫額,申請期確實少於一個月。此外,指引亦訂明,非牟利組織的定義乃包括根據《社團條例》登記的組織,「醉岸居製作」正是此類組織。 Oscar說:「如果說我們遲申請,我是承認的,但若以我們不是『非牟利團體』而拒批,則是不合理。」他回憶過去與地政總署職員交涉時,對方多次僅以「案件編號」稱呼新作,避開「D7689」等字眼,質疑地政總署有政治審查之嫌。「今次是我們首次申請,劇名如此敏感,故入紙前已料到會有阻撓。」

回應指控 地政:莫名其妙

地政總署回覆指,今年3月曾收到「醉岸居製作」的申請,地政處批核申請時,發現上述期間供非政府機構及慈善團體申請的指定展示點配額已滿,以及申請人並沒依有關表格申請須知的要求向地政處提供團體證明,地政處基於以上兩個原因拒絕其申請。對於申請團體因其申請不獲相關地政處批准,便懷疑處方對有關話劇有立場,地政總署感到莫名其妙。至於署方曾否收到《社團註冊證明書》,署方尚未回覆。 

地政總署書面回覆「醉岸居製作」拒絕其申請。
導演Oscar指「醉岸居製作」乃根據《社團條例》登記的組織,符合宣傳品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