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輝倡新公私營合作 交通基建作誘因 善用發展商農地儲備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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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今早(14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小組就社會的短、中、長期的發展,定出18個土地供應選項向公眾作廣泛諮詢,強調選項未有重點的先後次序,冀能公平地就住各選項的利弊,以發展土地潛力及規劃於何時使用。
黃遠輝又建議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善用私人發展商手上的農地儲備,並交由獨立機制處理,以公帑設立交通基建,向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改劃土地,但要確保取回等值的公營房屋,交通基建設施不會只惠及一個地盤。

黃遠輝建議新公私營合作模式,善用私人發展商的農地儲備,並交由獨立機制處理。(資料圖片)

黃遠輝表示,以往的公私營合作,以政府推出土地後,交由私人發展商再作興建,現將會提出新公私營合作模式。他解釋,現時不少土地早已在發展商手上,應考量如何善用私人發展商的農地儲備,認為可交由政府以外的獨立機制處理,以公帑開設如交通樞紐的基建及解決排污問題,以向私人發展商提供誘因改劃土地,期望確保能取回等值的公營房屋,強調交通基建不會只受惠於單單「一個地盤」。

黃建議,新公私營的合作當中,應以上的誘因外,私人發展商仍然要補足地價,不會在地價上有任何的寬免措施。他又提到,現時城規會只完成約110個更改土地用途的申請,期望將完成全數的220個申請後,可提供到30萬個單位,應付現時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