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苦主疑墮「小產權房」買樓陷阱 每人損失40萬元人民幣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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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80名在廣東省惠州惠東縣稔山鎮購買「海岸居」單位的港人,疑墮入買樓陷阱。他們在內地購入屬「小產權房」的「海岸居」物業後,才發現只可作村民自住的房屋,同時無國家簽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加上樓盤屬違法建築,被內地有關當局勒令清拆,苦主或每人損失30萬至40萬元人民幣。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已聯絡中聯辦協助,轉介個案至惠州市政府跟進。

協助苦主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約80名港苦主疑墮入買樓陷阱向她永助。(葛珮帆提供)

苦主馬先生(化名)稱一年半前在朋友介紹下,以約40多萬購買兩個約800呎的「海岸居」單位,買賣過程中有中介和律師參與,令他很有信心,惟買賣合約上無標明是「小產權房」,只列出是「合作建房」,想不到因此而會蒙受損失,甚至現被指違規及要清拆。

「海岸居」被指屬違規建築,被勒令清拆。(葛珮帆提供)

協助苦主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解釋,「小產權房」即是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這類房屋只容許村民之間互相轉讓,亦不能轉讓或者出售予非村民的第三者,由於苦主跟當地房產中介簽訂「合作建房文件」,不是正式房屋買賣文件,同時無國家簽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買賣合同在有關部門未有備案,交易根本不受法律認可。本月12日,「海岸居」更被指屬違規建築,被勒令清拆。

宜海外置業前徵詢本港法律意見

葛珮帆建議,隨港人到內地及海外置業有上升趨勢,蒙受損失的個案亦愈來愈多,她呼籲市民如在海外置業,應先做足功課及徵詢本港法律意見。她透露,現時苦主正徵詢法律意見,商討集體民事訴訟,並已聯絡中聯辦協助,轉介個案至惠州市政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