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增交通探測器侵犯私隱 黃繼兒:公眾地方私隱程度較低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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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建議在本港主要幹線及道路增加520組交通探測器,新探測器可以偵察車流量、車速及識別車牌號碼等數據,有意見認為可能會侵犯駕駛者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私隱條例可因公眾利益而有所豁免,認為在公眾地方的私隱程度較低,難以和「家中一樣」。

運輸署建議在港九各處增設交通探測器。(立法會文件)

運輸署:移除個人資料後向外發放數據

政府有意在本港道路上加裝520組交通探測器,計劃安裝的地點包括灣仔告士打道、太子道東,以及大埔太和路等,遍布港九新界,預料2020年底完成安裝。其中一個系統,會透過車牌自動識別探測器拍攝車牌號碼,再與運輸署登記系統配對,獲取路面車輛類別的流量,方便協調道路管理。運輸署表示,會將收集到的數據,移除個人資料後向外發放,亦會將部分資料發至警方及消防處等持份者,協調處理交通事故。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探測器紀錄車牌及行車狀況有可能侵犯私隱,認為當局應避免「不必要的收集」。涂續指,如需分析交通狀況,只需登記路面車輛數目及種類,毋須記錄車牌及司機樣貌。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在另一場合指,如措施涉及「公眾利益」,私隱程度可能「相應減低」,當局亦可考慮申請豁免。黃繼兒又表示,公眾地方的私隱程度較低,難以期望能與「家中一樣」。

交諮會主席郭琳廣:理解公眾關注 計劃細節有待公布

交通交通諮詢委員會今日亦有討論相關事宜,主席郭琳廣在會後指,明白市民對私隱的關注,強調相關政策推出前,將經過立法會討論,包括探測器是否會記錄車牌資料、或記錄資料後,保留多久會銷毀,相關細節仍然有待公布。

私隱專員黃繼兒昨回應許智峯七問。(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