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三例」價錢乘三 食飯叫餸留意餐飲術語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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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40名科技大學學生到火炭大排檔用膳,埋單過萬元,事後有人把部分餸菜、單據上載Facebook,批評餸菜分量和價錢不合理,惹來爭議。消費者委員會今日公布,去年接獲721宗針對食肆用膳投訴,主要為食客未能分辨「例牌」、「大例」等分量和收費差異。又有食客要求酒樓將「青斑」改「紅斑」,但兩者價錢可相差過千元。

市民到酒樓食飯,落單時要留意相關術語。(Getty Images)

一般食肆小菜的「例牌」,大約8両食物足夠4人吃用。而「大例」則是「例牌」分量的1.5倍,約6人分量。假設一碟「例牌」小菜售100元,「大例」價錢會加約一半,即150元。另外「二例」或「中碗」,約為8至10人分;「三例」或「大碗」則適合12人以上。行內又有「散叫三例」叫法,即食客所點的餸菜分量和價錢會同時乘3計算。消委會指,若食客不懂術語和問清楚店員每道菜分量,隨時會大失預算。

左圖:例牌分量;右圖:三例分量。(消委會圖片)

消委會提醒,「全包宴」的套餐售價已包括茶芥費、服務費及酒水,但額外點選其他食物,食肆除會以正價收費,還會收取增點食物的服務費。另外新春節日,有食客會要求食肆將酒席提供的青斑改「紅斑」,有可能要額外多付數百甚至過千元。若食客在街市買海鮮,再交由食肆「來料加工」,需留意收費方式有「加工費」和「計人頭」收取。消委會建議,業界應在當眼位置或餐牌上列明收費詳情,並加強店員和食客間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