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涉菜刀恐嚇法官案 被告稱刀拿出來官已走 庭上錄音屬造假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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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疑因輸官司不服裁決,涉嫌拿刀至高等法院恐嚇法官案續審,被告質疑法庭內錄到他大喝法官全名,並說:「我找到你,我斬死你。」等話,認為「絕對是假的」,又稱他當日本想法庭內自殺,以表清白,惟他拿出了刀,法官、書記等人都走了,也不知為何會有這樣的錄音。惟法官接納了錄音,並裁定他表證成立。

余祖林否認持菜刀入庭恐嚇法官。(資料圖片)

被告余祖林,53歲,被控刑事恐嚇、刑事損害及藏有攻擊性武器3項罪名,指他於去年10月17日,在金鐘高等法院7樓13庭,威嚇法官陳嘉信,被告並無律師代表。

拿刀出來官已走

被告在庭上稱,當日他入庭時,法官正看判決書,他坐了1至2分鐘,才把刀拿出來,但他抬頭時發現法官已經離開,書記亦跟著走了。

對於控方指法院內閉路電視拍得他在3樓大堂出現,又錄到他在7樓13庭大叫,被告懷疑閉路電視錄像出錯,庭內錄音曾曾經特殊處理,又指當時書記曾說了一句「等等」,自己亦有說話,但未有收錄在錄音中,故認為:「錄音絕對是假。」

認為菜刀非攻擊性武器

被告繼指,菜刀不是攻擊性武器,因家中舊菜刀不鋒利,太太叫他買一把新菜刀。他又指,即使他要恐嚇法官,都會選判他敗訴的區域法院李法官,或是高等法院搶其檔案目錄表,來自律政司的高律師。他又稱當日只想在法官面前自殺,並用生命證明清白。

官指事實應在被告腦中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出庭自辯,他並拿出幾張紙,稱要邊看邊讀。法官反問他:「之前既證人邊一個好似你咁做?事實在你個腦,唔使睇紙。」被告卻堅稱要看文件。法官最後同意讓被告有條件地作供時看文件,但只可以看日子及地點資料,不可看說話內容及動作資料。

案件編號:DCCC 1163/2017